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14年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获悉,我省地方税收收入首次突破400亿元大关,增幅在全国地税系统排名第八。税收增长的同时,省地税局积极调整税收政策,全年减税8.9亿元助力餐饮行业等服务业发展,达到调整税收促进改革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
2013年,省地税局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在全省推广“先办后审”办税模式,95%以上的涉税事项共315项实行先办后审或即办不审,有效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问题,纳税人满意度大大提升。
这些创新举措有效地促进了我省税收工作的推进。在税收增长的同时,省地税局稳妥推进“营改增”试点准备和后续管理,向国税部门移交纳税人4.3万户,减少纳税人税收负担3.5亿元;同时,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并结合我省实际,将餐饮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从15%调整为国家最低标准8%,将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从1.5%调整为1%、不征税收入由每月不高于1.5万元调高至不满2万元,明确公务交通费、通讯费在个人工薪劳务所得中扣除标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2013年以来,减免各项税收8.9亿元,有力发挥税收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