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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机不吐钞?两未成年用胶水粘住出钞口诈骗

A-A+2014年1月8日14:47海南特区报评论

  别急着拨打“客服电话”

  用胶水粘住出钞口诈骗他人钱财,两未成年男子均获刑

  广西两名17岁男子在“老板”日工资200元的诱惑下,在海南各市县银行ATM机旁粘贴虚假银行提示单,并粘住出钞口。然后,让被害人根据提示打电话至“银行客服”,并根据语音提示输入卡号和密码,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近日,海口秀英法院少年法庭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两男子2年5个月、1年8个月有期徒刑。

  去年4月至5月期间,“老板”(在逃,另案处理)以每天赚200元为条件,安排谭某和梁某等人到海南省各市县的银行ATM机旁,粘贴虚假银行提示单,并粘住出钞口,致使被害人取款时不能正常吐钞。待被害人取款失败而拨打提示单上的客服电话时,再由“老板”组织人员冒充客服人员,并让被害人根据语音提示输入卡号及密码,达到将被害人账户内的存款转到自己账户的目的。

  同年4月29日,被告人谭某与伙伴窜至海口市金贸西路一银行,用上述手段骗走被害人周某34567元。以同样方法,谭某、梁某一共骗了3人。

  据了解,谭某、梁某案发时均未满18周岁。谭某父亲已去世,母亲在广西老家务农,其自幼在家,初中毕业后至今无业。而梁某父母离异,其自幼跟随父亲生活,初中毕业后至今无业。

  法院审理认为,谭某、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谭某骗取被害人88681元,数额巨大;梁某骗取被害人4223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近日,少年法庭以谭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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