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替父“报仇”砍死他人琼中一男子被判死缓】
看见十几年前伤害父亲的同伙口出狂言,琼中农民黄钜耿遂起报复之心,持刀将他人砍死。12月26日,海南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其减刑。
2013年2月12日,黄钜耿在琼中县中平镇市场门口前玩“大小”赌钱时,看见曾参与伤害其父亲致死的陈某导,且陈某导当着在场的人面前口出狂言,说自己曾持刀砍人,都可以逍遥法外之类的话。黄钜耿听后很生气,遂起报复之念。随后,黄钜耿回家拿了一把刀返回,悄悄走到坐在凳子上的陈某导身后,双手持刀砍向陈某导后颈部及右上臂,被害人陈某导被砍后倒在地上大量出血。当黄钜耿再次举刀欲砍时,被在场人推开,黄钜耿遂逃离现场。陈某导被砍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一中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