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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8.25万元扶贫款去种西瓜 陵水一村官一审被判5年

A-A+2013年12月7日08:26南海网评论

  原标题:陵水一村官一审被判5年

  挪用8.25万元扶贫款种西瓜

  陵水本号镇一名村委会干部,因自己种西瓜资金周转困难,他竟向当地扶贫办申请成立扶贫互助社,并设法将扶贫款挪用在自己的西瓜种植上。日前,该村官因挪用公款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0年,陵水本号村委会书记赖某在当地承包种植西瓜,为解决自己从事西瓜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问题,赖某自己准备材料向陵水扶贫办申请成立本号扶贫互助社。2010年10月,陵水扶贫办同意本号村委会成立扶贫互助资金合作社,赖某任本号扶贫互助社理事长。

  2011年1月,本号互助社成立后,陵水扶贫办将15万元扶贫资金拨到互助社账户。

  然而,赖某炮制了三个周期的虚假借款实施方案,镇政府和县扶贫办审批后,他分三次从互助社账户共取出9万元。同年3月,赖某将8.25万元全用在自家的西瓜种植上,后因天气等原因,到2011年4月赖某的西瓜全部亏损。今年1月案发后,赖某退缴5000元。

  日前,陵水法院一审宣判此案,赖某因挪用公款罪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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