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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者谈大妈被老外撞倒:能跑能拉扯明显在演戏

A-A+2013年12月4日08:09新京报评论

  【对话】

  被撞者李女士

  “我绝对没讹钱”

  新京报:你能说说当时什么情况吗?

  李女士:当时我直行过绿灯,他转弯。我看他奔我来了,害怕就站住了,结果他撞了上来。我心脏不好,被撞后眼前发黑,晕了。我想交通肇事得保护现场,就让他别动我。结果他俩不干,死命拽我。

  小伙子一直没说过“对不起”,我挺生气的,起码的道歉都没有。

  新京报:小伙子为什么说你讹诈?他的衣服是怎么被撕破的?

  李女士:当时到了路边,他俩说你没什么事我就走了。我不愿意,一看他们骑车要走,就过去拽他车,小伙子这时候就说我讹人。当时我情绪激动,可能就抓到了小伙子的衣服口袋。我绝对没有碰瓷。

  我没说过要讹钱,就说要报警处理,报警算讹人吗?我做了一辈子生意,有退休金,怎么可能去碰瓷呢?后来交警同志调解,赔了我医药费,我至于讹他1800块钱吗?

  新京报:这件事儿给你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李女士:昨天中午我才知道这事儿,电视上说我“碰瓷”,还有人说我“臭不要脸”,把我气得当时心脏就不行了。

  还有老家人打电话过来说我,你到北京就碰瓷去了?我气不过啊。我看了照片,没一张正面的,我一定要告他,个人的名誉不能随便侵犯。

  拍摄者李先生

  “我图片被曲解”

  新京报:事发当时是什么样的情况?

  李先生(某通讯社签约摄影记者,图片拍摄者):我当时恰好开车路过,看到有个大妈躺在人行道上,边上有个老外一直在拉她,却死活扶不起来。当时老外想把她拉到路边,态度挺好,但她就躺在地上夸张的表演,感觉想讹钱,当时老外都蒙了。我把照片传到网上,是想鞭笞一下这种丑恶,传达一下正义。

  新京报:你为什么觉得大妈在讹诈?

  李先生:我开车去调了个头,过了好几分钟后回来,发现大妈还躺在地上,一直在喊“老外撞人啦,别让他跑”。她一开始躺在地上,当听老外说再不起来就走,马上就起身抱老外大腿,还撕扯老外的衣服。能跑能走能拉扯,明显是在演戏,就是想多讹点钱。当晚老外女朋友跟我说,大妈后来拿了1800块就走了,连老外电话都没留。

  新京报:你怎么看整个事件?

  李先生:事情发展出乎我的意料。我原本只是想鞭笞丑恶。我的图说是没有问题的,没想到被网友误读了,被网站转载时误解了。我确实没有看到大妈是否被撞,因此在写图片说明时,进行了模糊化处理,只说“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要老外负责”。

  ■ 调查

  被撞妇女送医前未提赔偿要求

  事发后,外国小伙为什么在目击者眼里由“态度很好”变成了视频中的“破口大骂”。

  据新京报记者调查,在被送医前,双方至少发生两次争执。

  小伙女友王小姐昨晚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撞人后,他俩立刻停车上前扶妇女,但大妈躺在地上“装死”。目击者称,被撞倒之后,李女士“手在颤抖”,而外国小伙当时“态度还挺好”,第一时间试图扶大妈到路边,但被拒绝。后来,“他俩一左一右拖着大妈到了路边。”目击者称。

  第二次冲突源于“老外说要走。”“到了路边,他们说我没事儿了,要走人,我着急了。”被撞者李女士称。目击者表示,大妈“半跪着拽住了他的衣服”,小伙女友情绪激动,质问大妈,“你还想干什么”?

  此时,小伙骑上车准备发动,大妈一把扑在摩托车后座上,嚷嚷着“你们要跑是吧,我要报警”。现场视频显示,小伙解开围巾,开始用“京骂”吼大妈。

  在现场,围观者出现了两种声音,有市民称,“大妈你没事就走吧,别影响国际形象。”还有围观者说,“什么国际形象,外国人撞了人还想走?”

  但多位目击者证实,被送医前,李女士并未提出过赔偿要求。

  目击者称,警察调解时,李女士再次因情绪激动而“昏迷过去”,有市民上前为其掐人中展开急救,随后被送往煤炭总医院。

  ■ 处理

  被撞者得精神损失费超千元

  昨日11时许,煤炭总医院放射科一名工作人员称,当日11时确有一名女子被送来。这名工作人员称,女子送来时神志清醒,血压正常,做了脚趾、脚踝和右肩共三处拍片。病例显示,李女士的右脚脚趾、脚踝和右肩部位“骨关节未见明显异常”。昨日下午,李女士向新京报记者展示受伤部位,其肩部和腿部多处有淤青。

  昨日,被撞者李女士的女儿表示,外国小伙赔付的1800元,是经交警现场调解后双方最终同意的赔偿金额,包括了医药费、急救出车费和精神损失费。

  她表示,现场李女士做了三个部位检查,并拍X光,每项检查花费168元。据此计算,李女士的三项检查共花费504元。

  据了解,目前急救车出车费用的价格为每公里5元,另加40元出诊费,从煤炭总医院至事发地点约2公里,来回共4公里,因此共花费60元。至此,李女士的医疗费用约为564元,余下的1236元应为精神损失费。

  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张文钧律师表示,考虑到李女士年龄大,并在争吵中曾出现晕厥,这笔精神损失费在正常范围内。

  ■ 说法

  “私了”容易被“碰瓷”

  大成律师事务所张文钧律师表示,伤害并不严重的小型交通事故,目前国内一般会选择私了,私下协商以现金赔偿的方式来处理。“除非严重的,还有纠缠不休的,会报警处理”。

  张文钧表示,国内喜欢“私了”解决给了“碰瓷”者活动空间。据他了解,欧洲的小型交通事故多是走程序,碰到这种情况会打电话报警,通知保险公司,一般不会有争吵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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