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18日讯(记者罗霞 实习生黄琦)记者今天从省商务厅获悉,2013年度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安排部分资金,补助我省今年成功举办的大型展览会。今年我省展览会补助总额不超过600万元,单个展览会最高可获100万元的补助。
由专业会展公司承办、实际展出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商品交易展览会,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期间已成功举办的展览会(2013年12月1日至31日举办的展览会转到2014年申报),可提出补助资金申请。省市(县)政府出资超过总投资50%或知识产权有争议的展览会不列入补助范围。该项补助内容包括场地租用费、招展招商宣传费和交通租赁费。
在海口市举办的展览会,可将申报材料报送海口市会展局。在其余市县举办的展览会,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商务厅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处。补助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