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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一开发商抵押已销售房屋 购房者办不了贷款

A-A+2013年11月16日08:57南海网评论

  购房人办不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发商销售的房屋早已做抵押?

  南国都市报11月15日讯(记者王渝)文昌市民陈女士打算用所有的积蓄购买一套房子,可没想到,这套房子在卖给她之前被抵押了出去,“现在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子没有过户,钱也要不回来,这可如何是好?”遭遇此事的陈女士连日来闷闷不乐。14日,记者从文昌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了解到,陈女士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不是正规的网签合同,并且开发商销售给陈女士的房子在备案登记上的名字也不符,目前,该局已经介入调查。

  今年8月份,陈女士和嫂子邢女士看中了位于文城镇“椰林山庄”A栋1102和C栋1102的两套房子,两人随后交付完5000元订金,并在今年8月12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支付了9万元和嫂子的12.5万元购房款,剩余的则进行贷款支付。

  “我们之所以买这里房子,就是因为对方承诺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陈女士说,然而,让她们没有想到的是,当初开发商的一再承诺却变成了无法办理的结果。

  14日下午,记者来到椰林山庄的售楼部,此时大门紧闭,屋内并没有工作人员。随后,记者根据陈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了开发商海南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当这名杨姓男子得知记者身份后便表示“打错电话了”匆匆挂了电话,记者尝试再次联系,对方始终没有接听记者电话。

  “我们听说办理不了贷款,是因为这里的房子已经被抵押出去了。”陈女士说,事后她曾多次尝试联系开发商,但对方始终避而不见。

  文昌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帮记者查询备案登记后,当陈女士提供购房合同时,该工作人员当即表示,按照要求,购房合同一定要使用网签合同,陈女士和邢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不正规。

  经过工作人员查询,记者了解到,目前在该局登记备案的陈女士和邢女士购买的两套房子名字并不是本人的。据另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早些年,由于该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因此一些房屋被抵押出去了。

  那么,在还没有解除备案登记的房屋却出现了再次出售,这种行为是否涉嫌“一房二卖”?该工作人员则表示,这需要做进一步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则立即叫停出售行为并作出罚款等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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