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小偷胆子大了,心理上不再觉得自己是过街老鼠——偷一次也就算了,还连着9次都上同一家去偷。不过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失主在被偷了几次之后竟然毫无察觉,这才给了小偷一次又一次机会。
25岁的刘某一直没有固定职业。由于没有钱花,就打起了偷盗的主意。2011年8月,他溜达到沙河口区敦煌路一户人家内,偷走了户主王女士放在家中桌子抽屉内的2000元钱,还拿走了房门钥匙。
尝到了成功的快感,而且当事人似乎毫无察觉,刘某决定乘胜追击。 2011年10月,他再次来到这户人家,正好赶上户内无人,他用自己持有的钥匙开了门,来到“老地方”,再次偷走了王女士放在家中桌子抽屉内的2000元钱。
2011年11月某日,刘某又来到这户人家,如法炮制开门入室,这次胆子更大,没有再拿抽屉里的现金,而选择了王女士放在家中桌子抽屉内的一部价值390元的“索尼”牌数码相机1部,还顺手拿走了MP3随身听1部和白金项链1条。
从此,刘某算是盯上了这户人家。 2011年12月某日,盗走抽屉内2700元;2012年1月某日,盗走抽屉内的白金项链1条;2012年3月某日,拿走抽屉内的2000元;2012年5月某日,再次拿走1000元;2012年8月某日,偷走抽屉内的玉手镯1个,邮票册2本,还有放在家中柜子上的车钥匙2把……
经多次失窃,失主王女士终于有所察觉,更换了门锁。今年2月11日,刘某再次光临,谁知进不去,他随即愤怒地破坏了门锁,但这次并未下手行窃便离开了。
2月19日,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将刘某抓获归案。据统计,刘某共盗窃9起,其中1起未遂。他前后盗得赃款9100元以及“索尼”牌数码相机1部、车钥匙2把、邮票册2本,赃款赃物价值共计9494元。被抓获后刘某认罪,归还了上述非法所得。
日前,沙河口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最终判定刘某犯盗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于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