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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受贿滋生专业“经纪人”退休官员更受欢迎

A-A+2013年9月24日17:38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评论

  作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动帮着国家工作人员出售“权力”,“亲朋好友”、“专家学者”和“退休干部”,成为行受贿犯罪的专业经纪人,且成为主力军。昨天西城检察院向媒体透露,该院反贪局在近两年办理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很大一部分出现了“行受贿代理人”,这种犯罪新模式正悄然滋生。

  “亲朋好友”帮助出售“权力”
  据西城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介绍,作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代理人与受贿人之间是亲人或者多年的好友。行贿人会直接找到代理人,提出要求,事后将好处费交给代理人,由此,行贿人与受贿人从未谋面。

  代理人接受贿赂后,或者转交受贿人,或者通过成立私人公司等方式将受贿财物隐匿于公司或者私人账户,供受贿人日常消费使用。而“代理人”也不仅只是接受贿赂的工具,很多都成为帮助国家工作人员出售“权力”,寻找受贿机会的经纪人,这些“代理人”最终也被认定为受贿犯罪的共犯。

  西城检察院在2010年查办的某机关房管部门领导魏某受贿串案中,该领导安排自己朋友王玉祥成立私人公司,利用其主管本单位房屋开发建设的职权,接受一些施工或者房地产企业给予的高额贿款及价值近90万元的汽车一辆,而这些财产均在王玉祥的公司名下。

  “专家学者”成为活跃的行受贿代理人
  检察官说,一些政府招标项目,都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专业评审。投标单位为了顺利中标,急需取得项目负责人的“支持”和“内幕信息”,而作为第三方的评委,既能直接联系项目负责人,又掌握有关信息,同时专家、学者的身份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易接触,因而成为投标单位最渴望“拉拢”的人。于是一些评委被拉上船,成为活跃的行受贿代理人。

  “退休干部”作行受贿代理人受“欢迎”
  据介绍,不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退休前建立了庞大的“关系网”,退休后由于身份的转变,与企业接触反而更加容易,这使得一些退休干部作为“行受贿代理人”比普通“代理人”更受欢迎。

  西城检察院查办陆某受贿案中,陆某曾任地方某局副局长,退休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某房地产公司经理付建文,付建文正欲承接一项政府工程,便请陆某帮忙打点,并和他签订了一份1500万元“居间费用”合同。

  于是陆某做起了“居间人”,在付建文和该工程主管领导之间牵线搭桥。事后,付建文多次给陆某所谓“居间费用”,并通过陆某将好处费打给该工程主管领导。(文中均为化名)据《北京青年报》解释

  “行受贿代理人”犯罪模式: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直接接受贿赂,而是通过自己信任的人间接接受,再转由自己支配,行贿人也心照不宣地将贿赂送到“代理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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