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2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华人嫖雏妓案中的两名被告,不服被判坐牢,成为首两名认罪后就刑罚提出上诉的嫖客,不过他们的上诉昨天(20日)被高庭驳回。
黄源敏(38岁)和沈俊伟(40岁)分别对9周和8周的监刑上诉,上个月要求高庭法官朱汉德判他们罚款,案展至昨天下判。
朱汉德法官指出,这两起上诉的唯一课题是:该不该让两名被告坐牢?但他认为,两人都应该被判坐牢,而他们的刑期不算过长。
法官:两人刑期已较短
他指出,初庭法官下判时,已考虑到两人的健康等求情因素,他们的刑期因此已比涉及同个雏妓案的被告来得短。
他说,有三个因素可能影响两人刑罚是否恰当的问题,这包括雏妓当时已接近18岁、雏妓在某程度上也误导被告她的实际年龄,以及有关嫖雏妓罪行严重的信息,并没明确地传递给包括两名被告在内的公众。
这些因素让朱汉德法官对两名被告有些许同情,但当他考虑了被告律师的陈词后,同情之心转淡,因为在两名被告的案件之后,又出现许多新的嫖雏妓案件,法庭不能无视这些新案件。
法官指出,以这样的情况来看,法庭须发出严惩的强烈信息,以达到阻吓作用。两名被告也应受到严惩,不能例外。
黄源敏患有抑郁症,沈俊伟则有大脑性麻痹症。他们与其他49名男子,去年被控跟同一名17岁的雏妓性交易,成为城中热议的新闻。
至今有21名嫖客已被治罪,被判坐牢8周至4个月又3周不等,包括第一名抗辩的被告比尔京·于尔格(41岁,瑞士籍前银行职员)。
黄源敏是51人中、第20名治罪的男子,刑罚与最早认罪的前小学校长相同,只有9个星期。他是于2010年10月2日,在安顺路的酒店以450元跟雏妓开房,案发时他是投资经理。
初庭的谢源发法官下判时说,过去认罪的18起案件中,一般刑罚是坐牢3个月。法官考虑了黄源敏的医药报告,接受他患有抑郁症,但病况不足以罚款了事,所以给刑期打了折扣。
在黄源敏之前认罪的被告,刑罚都介于8到16个星期不等,而被判8个星期最低刑罚的沈俊伟是因为患有大脑性麻痹症,法官才“稍微轻判”。
沈俊伟是于2010年10月18日,在明古连街酒店付500元与雏妓性交易,他认罪后辞去财务规划师的工作。
21名嫖客中,抗辩的比尔京·于尔格被判4个月又3周,刑期最长。他先前也提出上诉,结果被驳回。他原本要针对法律课题,向终审法院上诉,后来放弃。据报道,他已服完刑期回瑞士。(傅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