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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破3年前连环抢劫杀人案 凶手因强奸暴露

A-A+2013年9月22日07:46南海网评论

海口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昭国 南海网记者高鹏 摄海口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昭国 南海网记者高鹏 摄

  9月21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获悉,近日,海口警方经过3年多的专案追踪侦查,破获2009年12月7日发生在美兰区蓝天路汇恒大厦、2009年12月7日发生在美兰区海秀路银达大厦、2010年1月4日发生在龙华区金都大厦等系列入室抢劫、杀人案,在广西省北海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昭国(男,曾用名张照国,47岁,山东高密市人)。

  海口发生多起恶性案件,警方历经三年擒凶

  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间,海口市龙华、美兰区连续发生多起入室抢劫居住或租住中、低档单身公寓的单身女性恶性案件,并致两人死亡、多人受伤。系列案件发生后,海口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顺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分局、相关警种加强对居民住宅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同时亲自主持召开案件分析会,决定成立专案组,由市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刘韶东具体指挥侦破工作。

  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组成的专案组成立后,随即紧锣密鼓地开展侦查工作,侦查员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刻画出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并研判其可能逃跑的方向和居住地域。

  据此,海口警方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发布案件通告并组织开展了地毯式的清查、搜捕工作行动,但该犯作案后迅速藏匿,一直没有其踪迹。然而专案组却从不放弃破案的信心,始终坚持“案件一日不破,专案组一日不撤”,3年多来,专案组从未放弃过对该案的侦查、追踪,始终在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中寻找破案战机。

  2013年9月5日,海口市琼山区发生一起强奸案。从被害人的描述中,专案组民警发现该强奸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与2010年1月4日发生在龙华区金都大厦的入室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极为相似。

  专案组在侦查中得知犯罪嫌疑人已于9月10日乘汽车过海后,迅速沿途追击,一直追踪至广西北海,最终于9月17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昭国抓获。

  妻儿被杀、失业、二次婚姻失败,嫌疑人性情大变

  经查证实,犯罪嫌疑人张昭国,男,47岁,汉族,山东高密人,曾用名:张照国,曾使用吴海青等十多个化名,中专文化程度,家住山东省高密市朝阳街道葛家庄村。

  张昭国1982年从山东省高密市师范学校毕业后至1994年在高密市古城中学任英语教师,1994年至2008年在海南航空三亚凤凰机场货运部上班, 2008年因诈骗被解除劳动合同,无业至今。2008年开始实施抢劫、强奸、杀人行为。

  据了解,1994年犯罪嫌疑人张昭国到海南工作,并在海南航空三亚凤凰机场货运部找到了一个工作岗位,随着工作环境、待遇的改变,他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在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中的威望也“水涨船高”,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2008年,因被举报以帮他人解决工作为由进行诈骗,他被海航集团解聘,这使得他在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中的威望大打折扣,虚荣心受到了打击。

  来琼工作后,他将妻儿老小留在山东老家,不想妻儿被人杀害。经过近2年的心理疗伤后,张昭国重新组建了一个家庭,但没想到再娶的新妻是一个不务正业、嗜赌如命的人,整天迷恋于赌博,无暇照顾家庭、丈夫,甚至在身怀六甲时仍不舍靡赌,最终导致胎儿流产,两人感情彻底破裂,以离婚告终。

  接连遭遇妻儿被杀、丢掉工作、二次婚姻失败的失意后,张昭国随即断绝了与兄弟姐妹等亲人的联系。在终日酗酒、赌博挥霍完所有积蓄后,2008年下半年他到海口找工作,但因为年龄及能力的原因,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此时的他每日入不敷出,有时甚至身无分文,但却错误地选择了实施犯罪的罪恶之路。

  冒充物管人员,入单身女性住处抢劫、杀人

  为实施犯罪,张昭国准备了作案用的头套、绳子、手套、弹簧刀及伪装物等作案工具,事先对每一个抢劫对象的身份、住处进行详细了解,在获知被害人为单身女性之后,先冒充物管人员敲门,如确定屋中只有女事主一人后,便使用封口、捆绑、威吓手段抢劫财物,或逼问银行卡密码,随后到柜员机蒙面取款。

  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间,他先后在海口市实施了“2009·7·30”美兰区蓝天路汇恒大厦入室抢劫韩某案、“2009·8·6”美兰区侨企大厦入室抢劫许某案、“2009·10·19”龙华区大骅商厦入室抢劫兰某案、“2009·11·25”龙华区国贸北路都市阳光大厦入室抢劫王某案、“2009·12·07”美兰区海秀路银达大厦入室抢劫杀害张某案、“2010·1·4”龙华区龙华路金都大厦入室抢劫杀害兰某等系列恶性案件,致两人死亡、多人受伤,每次作案后即潜回三亚其租住的出租屋藏匿。此外,还在海南三亚市及其他地区作案多起。

  例如“104”案件,在得知兰某某是女足底师并一人居住后,张于2010年1月4日下午冒充物管人员敲门,发现只有兰某某一人后,便迅速用携带的绳索捆绑,用封口胶封口,遭反抗后便将兰某某窒息至死,并劫走随身财物及电脑等物品。

  被侵害的对象特点:独居,自我防范、安全意识很差的单身女性;无正当职业或无固定职业的女性;居住或租住中、低档单身公寓的女性;独自外来务工,本地无亲属等女性。(记者 高鹏 特约记者 黄培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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