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打工的湖北籍四旬民工黄朝兵,一个月内强奸年仅14岁的亲生女儿5次,其女不堪其辱最终报了警。黄朝兵终被抓获。9月17日,记者从美兰区法院获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黄朝兵有期徒刑九年。
黄朝兵,1966年生,为湖北蕲春县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2年11月25日,黄朝兵将女儿小黄从江西省带到其在海南的打工地。小黄和黄朝兵一起吃住在工地的宿舍。2012年11月29日,黄朝兵为发泄性欲将魔爪伸向了亲生女儿。一个月内,连续强奸亲生女儿5次。小黄最终因害怕,将此事告诉了母亲,母亲让小黄马上报了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朝兵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结合案件事实及其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见习记者刘麦 通讯员胡乾华 刘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