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的不是“林妹妹” 是婚托
【我的亲娘四舅姥姥~50岁女婚托连骗俩七旬翁!】这年头,为了钱,耗子能给猫当伴娘!30多岁女子征婚骗钱,50岁的“半老徐娘”也忍不住出来当婚托蒙钱。不过,她们最终还是都栽了!@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陈若禺 穆童
通过婚介所、交友网站认识的女友,温柔又体贴,“真爱”真的来临了吗?NO!天上掉的,有可能是陷阱。9月12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对两起利用征婚诈骗的案件进行了宣判。
【案例一】
相个女友 没离婚还带俩孩
相亲认识的女友温柔又体贴
张先生是南阳人,34岁,单身。2012年4月7日,张先生无意间在某生活服务类杂志上看到一则征婚广告。
“本人离异,有一女儿,想找一男士为伴,联系电话是……”看到对方条件还不错,一直单身的张先生动了心,主动与对方联系。该女子自称叫“王晓丽”,31岁,离异,带着一个三岁女儿,在郑州有一套房产,还有一间门面房从事药材批发。
“我觉得她人不错,条件好,温柔体贴,也挺有诚意,各方面给我的印象都非常好。”通了几次电话后,张先生对王晓丽很有好感,约定2012年4月14日来郑州与王晓丽见面。
女友没离婚还是俩孩儿的妈
一见面,张先生就被王晓丽吸引了,觉得找到了“知心伴侣”,两人很快便开始谈婚论嫁。
王晓丽说,按女方家规矩,订婚礼金至少得6000元,可张先生当时身上没那么多钱,就只给了3500元。拿到礼金,王晓丽说了句,“咱俩这事儿就定了”,这让张先生甚是欢喜,约定过两天再来看她。
可过了两天,当张先生要求再见面时,王晓丽却用各种借口拒绝,还说已找到合适对象不让他再打电话了,之后电话便再也打不通。张先生意识到可能被骗了,忙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2年5月14日,王晓丽被公安机关抓获,其真名叫李春红,是已有两个孩子的有夫之妇。闻听此言,张先生久久不能回神。
【案例二】
俩七旬翁 中了同一“桃花劫”
年过半百的女子很会疼人
与李春红类似,还有一名年过五旬的“半老徐娘”,借征婚之名,骗取了两位七旬老翁的信任。
2006年中旬,52岁的张晓玲以“常玉梅”的名义在郑州市中原区一家婚介中心做了征婚登记,没过多久就有一名姓王的老先生联系上她。王先生年过七旬,丧偶多年一直没有再婚,子女都不在身边,寂寞的他就想找个老伴儿。通过婚介中心,王先生认识了“常玉梅”。
见了两次面后,“常玉梅”开始经常对王先生嘘寒问暖,关心他的饮食起居,这令王先生很感动。
“我们总一起散步,她很关心我,经常叫我注意身体。”久而久之,王先生对“常玉梅”产生了感情,希望和她共同生活。当“常玉梅”提出结婚要彩礼时,王先生二话没说,拿出几千元现金给了她。
俩七旬翁中招“桃花劫”
母亲住院、去世,家人生病,确定关系后,“常玉梅”遭遇的不幸特别多,多次向王先生开口要钱。看着自己的心上人有难处,王先生先后拿出了全部的积蓄2万多元。
本以为两人能够共度夕阳红,不承想从2011年1月开始,王先生就联系不上心上人了,他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同样被骗的,还有李先生。2009年,张晓玲在另一家婚介中心以“王玉梅”的名字登记征婚信息,并认识了69岁的李先生。随后,“王玉梅”又以母亲去世随礼、亲戚出车祸等理由多次骗取李先生现金共计27321元。2012年4月,发现被骗的李先生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12年12月18日,张晓玲被公安机关抓获。这时两位老人才得知,说好的共度夕阳红不过是一场骗局,因为张晓玲是个有家室的人。
提醒
是玫瑰还是陷阱需擦亮眼睛
9月12日上午,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对这两起利用征婚进行诈骗的案件进行宣判:以诈骗罪判处李春红罚金3000元;以诈骗罪判处张晓玲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现在征婚的渠道越来越多,但管理上有很多缺陷,比如无法核实身份信息等,这样就对那些真正来征婚的人造成了潜在的隐患。”本案主审法官陈艳艳提醒市民,婚恋类诈骗犯罪以骗取被害人感情为实施犯罪的基础,一些年龄较大的未婚青年在家庭、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急于完婚的心理极大地降低了他们的戒备心,使得他们更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犯罪成功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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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空巢老人当保姆的山东妇女郭某,在老人外出期间,将其家中存放的现金102500元及东北老山参拿走藏匿。9月12日,陕县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今年50岁的郭某是山东人,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陕县一空巢老人。郭某到老人家中当起了保姆,一晃过了3个月。2013年6月3日下午,老人外出办事,郭某趁机拿走现金102500元及东北老山参一瓶并藏匿。当晚,郭某连夜坐火车出逃。第二天,老人报案。
郭某很快归案。
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薛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