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钱朱建 通讯员 李淑颖
晚报讯 一桩盗窃案由于事迹败露演变成了抢劫案。近日,此案在静安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1月19日凌晨,被告人刘向龙、谢国民经事先共谋,在一辆由浙江乐清开往上海的长途客运汽车上伺机行窃。趁被害人董小姐熟睡之际,刘向龙用谢国民交给的弹簧刀割破董小姐的名牌拎包,从拎包里盗得黑色皮夹一只,内有人民币1900元、银行卡、车钥匙等财物。
凌晨4时许,司机在喇叭里高声喊: “松江快到了,有人下车吗?”,董小姐听到司机的报站提示后醒来,发觉自己拎包内的物品散放在右边空着的铺位上,顿时心中一惊,赶紧摸挎在右肩的拎包,发现包里的物品没有了,包的底部被划了一个很长的口子,便在车内大喊: “车上有贼!司机师傅不要停车!”
刘向龙、谢国民见情况败露,将钱款皮夹扔还给了董小姐,然后冲进驾驶室持刀威胁司机停车,司机拒绝道: “高速公路不能停车。”
气急败坏的两个人一边威胁乘客不准向前,一边强转方向盘,司机把住方向盘尽量稳住车子,谢国民见状便上前猛踩刹车,并用刀撬驾驶室内控制按钮,车子顿时熄火。董小姐从二楼滚下楼梯,倒在驾驶室内。不少乘客也纷纷因为急刹车而摔倒。见车停了下来,刘向龙、谢国民在中控室上乱按,但车门没开,后用匕首敲打车上阀门未果,又返回驾驶室碰巧按到车门开关,两人立刻下车逃走。
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向龙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谢国民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