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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打民警暴力抗法 海口长流4名村民分获缓刑

A-A+2013年8月14日08:08人民网海南视窗评论

  海南省海口市长流派出所的几名民警抓获涉嫌贩卖毒品人员准备离开时,嫌疑人亲属从小卖店冲了出来,附近多名村民也围过来阻碍民警办案,他们甚至挥拳击打民警,抢夺贩毒嫌疑人,最终导致嫌疑人逃脱,民警等人身上多处被抓伤、刮伤。日前,四名涉案的男女村民分别获判缓刑。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9月10日下午2时许,海口市公安局长流派出所民警邝某、协警符某、文某等人,根据线索在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美李村抓获涉嫌贩卖毒品人员李某琼。邝某等人在准备将李某琼带回公安机关接受处理时,遭到男子李某京、李某区和女子陈小某、李某方等人围攻,在邝某等人多次表明身份,并明确说明是在执行公务的情况下,李某京等人仍暴力殴打邝某等人,阻碍公安民警执法,最终导致李某琼逃脱,邝某等人身上多处被抓伤、刮伤。

  李某京等人作案后非常后悔,他们只因与李某琼同宗同族,看到对方被警方抓获,便冲上前帮忙“救人”,以为法不责众,警方不能把他们怎么样,没想到四人很快被拘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京、李某区、陈小某、李某方共同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四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均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对四被告人从轻处罚。

  日前,海口市秀英区法院一审宣判此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某京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分别判处李某区、陈小某、李某方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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