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在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投资的广东商人、广东省雷州市人大代表陈某忠虚构项目,骗取他人1300万元后挪为他用;去年底,自称被骗钱财的广东徐闻县人欧某河到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报案。今年1月8日,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将其报案信息交由白沙县公安局酌处。随后,白沙警方立案调查。
但陈某忠坚称自己并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实为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未能获得省环境资源厅批准才被迫搁置。“即便如此,我一直都表示愿意退还欧先生所投资的1300万元和同期银行利息,何来诈骗一说呢?”陈某忠如是说。对此,欧某河向商报记者表示,除白沙县发改委出具的备案书以外,他并没有看到陈某忠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案 投资项目进展慢合伙人翻脸
2012年12月25日,广东省徐闻县人欧某河向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报案,称与今年47岁的广东省湛江人陈某忠是交往多年的朋友,2011年的某一天,陈某忠对他称计划在白沙县投资建设一个年产10万吨的甲醛项目,已拿到当地发改委的项目备案批复,投资合作将有丰厚回报。欧先生看过陈某忠出示的白沙县发改委对陈某忠申报这一项目批复备案材料后,决定参股投资。
2011年6月26日,陈某忠以“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欧某河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合同约定欧某河提供资金1300万元作为项目建设,陈某忠负责提供项目土地及办理有关手续,双方各占50%股份。
合同签订后,欧某河陆续将1300万元汇入陈某忠和公司银行账户。之后,欧某河发现甲醛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并认为陈某忠将建设资金挪作他用,遂向其追讨未果。
立案 白沙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侦查
据了解,根据欧某河报案内容,今年4月24日,白沙警方以陈某忠涉嫌合同诈骗进行侦查。经初步调查显示,2011年6月26日,欧某河与陈某忠签订《合作协议书》,共同开发经营位于白沙县邦溪工业园内、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木棉酒精厂区的10万吨工业甲醛项目,欧某河签订《合作协议书》后分多次汇款共计1300万元给陈某忠,但陈某忠拿到投资款后未履行协议书权责。
白沙警方接到报案后,办案人员多次传唤陈某忠接受调查,但其没有及时赶到白沙配合警方调查。今年5月6日,白沙县公安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陈某忠采取刑事拘留并网上追逃。5月23日,陈某忠被抓获。后经警方查实,陈某忠为广东省雷州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白沙警方遂依法暂缓对其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调查 项目搁置疑受到国家政策影响
那么,陈某忠与欧某河合作的项目到底是否真实呢?如果真实为何又会一直搁置?
据了解,陈某忠为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南大洋公司)法人代表。陈某忠与欧某河合作的项目为“年产10万吨甲醛项目”,该项目起初是南大洋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而独立决定立项的,项目的前期筹备、项目报批和投入均为南大洋公司独立完成。
2011年3月7日,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10万吨甲醛项目经白沙县工信局审查同意(白沙信登[2011]07号),同年3月11日报白沙县发改委备案同意(白沙备案[2011]003号);2011年11月18日,项目通过白沙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初审(白土环资[2011]273号);2011年12月21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日常考核。2011年12月23日,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向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发函(琼土环资监察函字[2011]224号):经查,未发现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10万吨甲醛项目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眼看项目申报工作手续基本完成,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011年12月25日,国务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就这样,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10万吨甲醛项目因选址问题,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不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3月被退回。
综上资料显示,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10万吨甲醛项目因受国家政策影响,被迫搁置,面临重新选址。
回应 投资人若退出公司退本金利息
8月5日,记者来到白沙县邦溪工业园实地了解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10万吨甲醛项目时看到,该项目主体生产车间已经基本完成,大型原料罐、成品罐、供水过滤系统和冷却循环系统等设备一应俱全。据工厂一名负责人周先生称,正是因国家政策调整,项目暂时搁置,不过,他们已经在洋浦开发区重新选址。
“说我们公司虚构项目显然站不住脚,我们的基础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前期投入资金已经远远超过千万元以上。”陈某忠认为,项目搁置实为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所致,但公司在这一项目上的投资远远超过了欧某河投资的1300万元。“同时,欧先生是我多年的老乡和朋友,我一直的态度就是,如果他想退出,我们愿意随时将他的1300万元投资和同期银行利息付给他,另外还送他一部价值过百万的轿车。”陈某忠称,其所在的公司在当地投资近亿元,又怎么可能去诈骗欧先生的1300万元呢?
警方 将依法办案绝不偏袒任何一方
8月7日下午,欧某河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之所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是因为他认为陈某忠将他投资的1300万元挪作他用,而这个项目总投资到目前为止不过两三百万元。“另外,他(陈某忠)只向我提供了白沙县发改委出具的备案书,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手续。”欧某河坦承,他并没有见到白沙工信局和白沙以及省国土部门出具的手续。
白沙警方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到报案人的报案后,警方立即对相关案情作了调查,由于陈某忠为广东省雷州市人大代表,警方已按照法律程序向雷州市人大反映情况,警方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该负责人还表示,网上有些传闻不实。警方一定会依法办案,绝不会偏袒任何一方,更不希望看到任何一方因此蒙受损失。(记者姜飞 丁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