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三亚频道8月7日电:近日,三亚市崖城镇水南新村村民余某向记者反映称,2009年11月时给同村村民黎某建房,工程完工至今,仅支付了两期工程款,还有最后一期工程款5万多元没有结清。对此,记者联系到黎某,黎某向记者表示,因为余某建成房屋质量未按自己的要求完成,所以未将最后的一期工程款结清。对于两人的纠纷,三亚市司法局崖城司法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因双方签订了合同,若双方协调不下,可向崖城法庭起诉,维护自己的利益。
承建方:房子建成3年收不到尾款
据余某介绍,他于2009年11月与黎某签订建筑合同,合同约定,余某为黎某在水南新村建筑一栋楼房,共建两层,总面积约600平方米,每平方米130元。
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完成第一层和第二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共付四万元整,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余某说,2010年1月就已完成工程,但是黎某却没将尾款结清。因为自己帮黎某建成的是毛坯房,建成后考虑到黎某可能没钱,就没向黎某追尾款。在一年后,黎某自己另外找了工人将房子装修后出租,看见房子出租后,就开始向黎某追回尾款。
因为工程款没结清,余某用自己的钱垫付给了工人当做工资,目前还欠下工人们5000余元。在此期间曾多次向黎某追收尾款,但是黎某却总是说没钱。
房主:承建方工程质量不合格
随后记者联系到黎某了解相关情况,黎某表示确实是还未将尾款支付给余某,但是没支付尾款并不是刻意要赖账,是因为余某建成的房屋质量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同时工程还没完全完工就走人了。
黎某说,余某的工程仅是打完楼面,楼顶保护层还没建好,并且建成后的房子,二楼底部有裂痕,下水道堵塞。同时在经过测量后发现,楼房直线上下均有误差,2楼与1楼整体倾斜了12公分。
黎某告诉记者,因为余某的工程没完工就走了,当时房子的钢筋都还裸露在外,房屋外墙也未粉刷,房屋内还留下了很多建筑垃圾没有清理,最终还是自己花钱找人买水泥建好了保护层,粉刷了外墙,并清理了垃圾,而这些本应是包括在余某的工程之中的。同时,余某建成的房子,窗户大小不一,导致在安装防盗网时还要一个一个窗户的去量才能没有误差。
黎某表示,因为房屋质量不合格,所有未将工程款尾款结清,同时希望请第三方相关房屋质量鉴定部门来对房屋进行进行鉴定,通过相关的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司法所: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因双方对此事存在分歧,各不让步,余某就此事向三亚市司法局崖城司法所寻求帮助,崖城司法所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介绍,因此事双方存在纠纷已经近三年了,若双方调解不下,建议余某向崖城法庭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目前,余某打算寻求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见习记者 蔡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