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频道8月1日电(琼芬)在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从事经营活动的广东商人陈某虚构项目骗取他人1300万元后挪为他用,海口警方在排查中将其抓获并移送白沙县警方,后陈某被释放,此事一经报道引起受害人及媒体质疑。白沙警方回应,经查实,陈某确为广东省雷州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故依法暂缓对其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白沙县公安局将在获得广东省雷州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后,及时将嫌疑人陈某抓捕归案。
据查,2012年12月25日,广东省徐闻县欧某到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报案。经审查,该局于2013年4月24日立为陈某合同诈骗案进行侦查。经依法查明,2011年6月26日,欧某与陈某签订《合作协议书》,共同开发经营位于白沙县邦溪工业园内的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木棉酒精厂区10万吨工业甲醛项目。欧某在签订《合作协议书》后分多次汇款共1300万元给陈某,但陈某拿到投资款后未履行协议书权责。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多次传唤陈某接受调查,陈某以种种理由拒不配合。2013年5月6日,白沙县公安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陈某采取刑事拘留并网上追逃。
5月23日,陈某被抓获。经讯问,陈某称其是广东省雷州市十四届人大代表。为查实陈某的人大代表身份,办案人员专程赶赴雷州市进行核实,经查实陈某确为广东省雷州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故依法暂缓对其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之规定,向雷州市人大常委会提请许可对陈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调查,白沙县公安局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没有受到任何外在因素干扰,所有办案程序均依法进行。下一步,白沙县公安局将在获得广东省雷州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后,及时将嫌疑人陈成忠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