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公布,京华时报记者梳理此前公开报道的资料发现,从十五大至今的17年中,先后有21名中央委员或候补委员落马,其中10名获刑者,仅1人未涉贪腐,2人被判死缓,4人被判无期。十八大以来已经有9名中央委员或候补委员落马。
京华时报记者陈荞
15人涉受贿罪
已被判刑或移送司法机关
据京华时报记者统计,十五大以来至今,共有21名中央委员或中央候补委员落马,其中有3人为中央政治局原委员。此外,十八大以来的近两年中,就有9名中央委员及候补委员落马,总数超过前三届的一半。
京华时报记者梳理发现,这21人中,有10人已被判刑,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在被判刑及被移送司法机关的16人中,除了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浙江省委原常委、宁波原市委书记许运鸿为滥用职权罪外,其余15人全部涉受贿罪。
其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中共中央原委员、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涉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涉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2014年6月30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19人开除党籍
两人留党察看现已任他职
京华时报记者统计发现,在落马的21人中,被开除党籍的有19人,仅徐鹏航、于幼军未被开除党籍,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作为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的徐鹏航,曾任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因支持、参与亲属购买内部职工股并从中获利,于2000年1月被调查。2000年10月,十五届五中全会决定撤销其中共中央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004年1月,64岁的徐鹏航以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顾问的身份复出,现任国防科工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理事长。
同样,文化部原党组书记、副部长,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于幼军,因其弟涉嫌收受巨额回扣,2008年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两年后,于幼军低调复出,担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该职位为副部级。
2人死缓4人无期
受贿最少近60万最多6460万
在已公布受贿额度的9名被判刑落马官员中,第十五届中央原候补委员、福建省委原副书记、厦门原市委书记石兆彬贪污数额最少,非法收受他人款物折合人民币59.98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贪污额度最大的为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被判处死缓。
9人中,除了刘志军被判死缓外,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也于2003年5月9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缓。
判处无期徒刑的有4人,分别为黑龙江省原省长、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山东省委原副书记兼青岛原市委书记杜世成;中核集团原总经理、党组书记康日新;重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
□专家释疑
京华时报:为什么落马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这么多?
汪玉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首先这与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反腐力度有很大关系。过去10年落马的省部级干部有七八十人,十八大以后到现在就已经有50多名省部级高官了,相当于过去的70%,中央反腐力度明显加大。
京华时报:被撤销委员或候补委员职务的官员,为何有的开除党籍有的没有?
汪玉凯:没有开除党籍的这类官员,其犯罪程度一般都非常轻微,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可能只是因家属收受他人财物而卷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违纪程度也远没有到开除党籍公职的地步,这时通过党内处理就可以了。党内处理后,中央也会视其情况重新任命相应职位。
京华时报:在21人中,石兆彬受贿59.98万余元判13年,王雪冰受贿115万元却判12年。贪腐官员的量刑与贪腐数额之间有什么联系?
汪玉凯:贪腐官员的判刑与其贪污数额、犯罪情节等都有关系,但不是简单地以贪腐数额为唯一标准。如果一个官员贪腐数额虽大,但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可能量刑就会稍轻。如果态度比较恶劣,与人订立攻守同盟抵制调查等,可能就会从重量刑。
另一方面,高官贪腐判死刑的确实较少,很多人贪污数额巨大也是死缓,引起了社会上的争议。有些贪官判刑后,很快就得到减缓,或是保外就医,这也反映出司法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可能也存在一定的司法不公正的因素,这也是研究依法治国中的一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