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梁超)三亚市今年5月份发布了将向62万人发放2.2亿元物价补贴的消息,曾引发广泛关注。日前,多名三亚市民反映,接到社区通知,他们领不到今年上半年的物价补贴了。昨天,三亚市财政局回应称,根据海南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三亚市发放物价补贴范围做出了相应调整。
>>市民反映
物价补贴“飞了”
7月2日,翁女士接到社区通知,今年上半年的物价补贴她领不到了。社区工作人员告诉她,他们接到上级通知,“说是只有五类人可以领取补贴”。从1日起,多名三亚网友发帖称自己的物价补贴“飞了”。
记者向三亚市河东区榕根社区咨询,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的确接到通知,根据海南省政府(琼府[2014]22号)文件规定,除了“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含技校)学生外,其余人员不予发放2014年上半年的物价补贴”。
今年5月5日,三亚市财政局曾对外发布消息称,2014年上半年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居民每人将一次性获得360元补贴资金,共约补贴62万人,发放金额共计约2.2亿元。当时三亚市财政局官网的通知显示,凡是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以及2013年11月-2014年4月间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参加三亚市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地户籍的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均可申报领取物价补贴。
此次更改领取物价补贴的对象范围,让许多市民感到意外和不解。
>>官方回应
落实省里要求调整
对于市民反映的情况,三亚市委宣传部3日证实,今年上半年的物价补贴将只发放给五类人。
昨天,三亚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刘锡安向记者介绍,5月份,三亚市财政部门开始物价补贴的信息申报工作。与此同时,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琼府[2014]22号),文件要求重点保障五类困难群体。根据该文件精神,三亚市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对于省22号文件公布后,三亚市为什么没有及时调整补贴对象范围的疑问,刘锡安表示,鉴于今年物价补贴已列入2014年度财政预算,三亚财政部门按照工作计划,于4月初启动了上半年相关工作。5月6日,三亚市政府收到省22号文件后,发现年初确定的物价补贴发放范围与文件要求存在不一致的地方,遂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关于提请审议改进完善我市城乡居民物价补贴发放工作的报告》,经审议通过后执行。
刘锡安介绍,发放物价补贴范围调整后,领取补贴的有2万多人,发放金额为700多万元。刘锡安强调,三亚将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三亚实际,落实物价上涨联动补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