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海口的网友王南海向南海网记者反映,称上世纪90年代初,海口市红旗镇政府就开始拖欠他的210万元债务,虽然多次讨要却未果,这笔债务至今包括本金及利息已达788万元。对此,红旗镇政府回应:这笔款项多年前已做为征地款付给有关村庄,因为镇里财力不够,所以无法偿还。5月21日,南海网记者就此事进行采访。
网友:镇政府欠债210万多年不还
据介绍,1992年,海南琼山三和实业公司分别以“海口洲际咨询产业代理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名义与红旗镇政府签订了征地合同。合同约定由该镇政府负责征用该镇某管区土地288亩给海南三和实业公司,每亩地价8200元,288亩共计地价款230多万元。该公司于1992年10月和1993年6月两次共付给红旗镇政府210万元。
王南海反映,后来,“征用的土地得不到,这笔款项也被镇政府耗完”。 2006年3月,海南琼山三和实业公司将上述土地款210万元债权转让给海口栋梁实业有限公司。
作为海口栋梁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人,多年来,王南海多次要求红旗镇政府偿还这笔款,但“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这笔帐也推了一次又一次”。王南海非常无奈:“多次上诉无效,使自己不但在事业和生活上遭受损失,也给家庭带来许多痛苦。”王南海说,“人生能有几个22年,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这个历史遗留的问题。”
法院调解没有履行 债务本息达788 万
据王南海介绍,因为多次讨债无果,2007年,他只能向海口市琼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红旗镇政府返还210万元及利息。
2007年4月,琼山区人民法院调解,经双方同意,法院做出“(2007)琼山民二初字第43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红旗镇政府确认尚欠海口市栋梁实业有限公司定金和征地款共计210万元;2、红旗镇政府定于2007年5月13日前偿还定金和征地款共计210万元,以及利息。
王南海说,截止2012年9月,受法院委托,按照银行根据相关规定贷款利息计算,这笔款项包本金利息已达778万元。然而,“法院的调解书对于镇政府来说几乎是一纸空文,因为至今为止,对方也没有履行调解的协议。”王南海无奈的说。
镇政府:财力不够
据了解,2012年10月,红旗镇委因为此事下达了“红旗党发(2012)19号”文,认为该镇1993年已将这笔210万元全部付给有关村庄。后“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未能办妥征地手续,造成征地合同无法履行,该公司无法取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且又无法追回这210万元,因此形成这宗征地遗留问题债务。”
那么,对此问题红旗镇该如何处理呢?2014年5月21日,南海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镇许镇长。许镇长说,这笔款项当年已拨付给有关村庄当作征地款,后来镇里也跟公司方进行协商,但一直无法解决。许镇长说:“镇里承认这笔历史遗留的款项,也想尽快处理,但仅靠镇里财力根本无法支付。”
许镇长表示,下一步镇里将把情况反映给琼山区,“争取区里给予支持解决这个历史遗留的问题。”
(南海网海口5 月21 日消息 南海网记者 孙令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