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4月2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符玲)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琼府〔2014〕14号,以下简称“决定”)。当中明确海南省教育厅取消4项教育行政审批事项,下放7项行政审批事项。
在《决定》中要求,对被取消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海南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均不再审批,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置行政审批项目。
其次,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行政审批人员和经费,加强审批业务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要按照“公开、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规章制度,将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实施机关、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向社会公布,做到审批行为公开、透明、科学化和规范化。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目录(4项)
2.省政府决定下放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目录(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