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省“新交规”规定:“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的,不从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推行横过机动车道,将处警告或罚款50元处罚。”
昨日是我省“新交规”实施第二天,记者在海口市区多路段走访发现,大多数人还是像以前一样骑着电动车、自行车过斑马线,没有下车推行。
海口市龙昆南路金霖花园路段的斑马线是附近居民过马路的主要通道。昨日上午10时20分许,记者在该路口看到,每当绿灯亮起,都有大量行人和非机动车过马路,但绝大多数电动车都是在斑马线上骑行,在行人之间穿梭。
10时35分许,记者注意到,人行道绿灯亮起时,等待许久的电动车和行人一拥而上,有的电动车还加大“油门”,想抢在短暂的绿灯结束前冲过马路。由于电动车和行人混行,一辆速度较快的电动车还差点剐蹭到一名行人。
“这里的人行道绿灯时间那么短,骑着电动车才勉强通过。要是推着电动车过去,至少还得再等一个红灯。”电动车主小方说,该路口人行道绿灯时间短,大家都是“争分夺秒”过马路,如果前方有人下车推行,势必会阻挡后方行人和电动车的道路。“前边走得慢,后边着急过,到时候肯定会乱成一团。”
随后,记者继续在该路口观察了约20分钟,经过的百余辆电动车无一人下车推行。
观点
支持 保护行人安全
海口市民黄女士告诉记者,两个月前,她经过朱云路和忠介路交叉口的斑马线时,被一个穿着校服的学生骑电动车撞倒,左腿鲜血直流。
“现在我过马路都非常小心,生怕背后再有一辆电动车撞过来。”黄女士说,她十分赞成非机动车过斑马线下车推行的规定,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行人的安全。“有些电动车过斑马线时十分野蛮,不顾一切地加速往前冲,非常危险,希望这项规定能够贯彻施行。”
反对 太麻烦,可操作性不强
“电动车车身那么重,女性力气较小,下车推行很不方便。而且骑电动车图的就是便利快捷,要是遇到斑马线还要下车推行,那会很麻烦。”电动车主小周说,她知道骑电动车不能闯红灯,但从没听过遇到斑马线还要下车推行。
“电动车数量那么多,交警就算要教育处罚,也不可能一个个拦下来,所以我认为这项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大。”小周说,法规的实施应当考虑现实情况,而且良好的交通秩序应当靠市民自觉维护,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们树立正确的交通意识。
建议 拓宽斑马线或延长绿灯时间
“如果真要严格实施这项规定,我认为应当拓宽斑马线或者延长人行道绿灯时间。”海口市民梁先生说,现今海口多数斑马线不能满足电动车下车推行的需求,因此,除了规范电动车主的行为之外,还应该完善道路设施,为电动车下车推行创造条件。
“当斑马线宽度不足时,大家争先恐后都想快点推过去,就会造成拥堵。其实,如果人行道绿灯时间足够,市民也愿意选择更加安全的方式过马路。”梁先生举例称,大同路与广场路路口的斑马线拓宽后,可以满足多辆电动车同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