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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海口将对出租车拒载乘客行为严厉处罚

A-A+2014年1月24日08:08南海网评论

  南海网海口1月2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符玲)1月23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道路运输管理处获悉,为保证春节期间公交、出租汽车运力充足。1月30日下午6点后和1月31日、2月1日可适当安排部分公交驾驶员休息,但每条公交线路必须保证50%以上运力正常运营;1月31日、2月1日,各公交线路早班不得晚于07:30发车,晚班不得早于20:30收车;2月2日开始各线路全部恢复正常运营。

  为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海口市道路旅客运输工作,维护节日期间公交、出租汽车正常经营秩序,海口道路运输管理处近日出台了《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公交、出租汽车运营保障工作》通知。按照规定,春节前,各企业要对司乘人员进行一次节前教育。在加强车辆技术状况全面检查的同时,要对所属车辆车容车貌及车内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整治和清洁。

  同时,春节期间公交车票价一律按平时的票价和减免票价制度严格执行;各出租汽车企业要教育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按核定的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出租汽车专用发票。春节期间,凡擅自涨价和多收费经营,以及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宰客、强行拼客等恶性服务质量行为的,将会同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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