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召开的海南省2013年财政工作会议宣布,2013年,海南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海南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据统计,2013年省本级各预算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为4.1亿元,比上年减少1亿元。两次共压减公用经费0.38亿元用于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提高全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收回财政专户和结余结转资金8.7亿元用于改善民生。
在法制方面,海南于2013年初出台《关于加强规范财政建设的意见》,从24个方面积极建设规范财政,力促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推进财政法制建设,完成了《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在财政预决算公开方面,除涉密部门外,省本级98个预算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94个预算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决算,除三沙市和先行试验区外,各市县均公开了政府预算,三亚、琼海、五指山、乐东等4个市县公开了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
建立“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的公务卡管理模式,将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等公务支出通过公务卡支付报销,堵住现金管理和财务报销中的漏洞。截至2013年12月,海南全省实施公务卡改革的预算单位4031家,累计发卡9.1万张,公务支出刷卡消费量54530万元。
此外,海南财政部门还加强报账监控,规范公款支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推进,项目库改革在全省推广。启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对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环节的异常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动态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