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3日电 (能源频道 宋亚芬)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今日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意见要求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进一步加大价差。
一级水量覆盖80%居民 三级水价涨2倍
指导意见明确,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意见要求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
依照以上意见,居民用水若超过第一级水量水价将上涨50%,超过第三极水价将上涨2倍。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的水价(含水资源处理费)为4元每吨,加价50%就是6元每吨,这一价差是不是过高呢?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监徐志刚在接受中新网能源频道采访时表示:“不能光看加价的标准,而应该看覆盖的人群。如果第一级水量覆盖了大部分人群,水价等于没有上涨。”
对此,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科研管理处处长姬鹏程曾公开表示,三级水量水价极差过小是目前已实施阶梯水价的地区存在的重要问题,水价极差过小会使阶梯电价起不到应有的节约用水作用。
据央视报道,发改委也表示,阶梯水价主要目的是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不是让大家多掏水费。
我国水资源紧缺 节约用水光靠道德约束很难
徐志刚还对中新网能源频道表示:“阶梯水价早就该推行了我国水资源紧张,非常缺,而在京津人均水资源量则更低。没有经济约束,光靠道德约束来节约用水很难。”中国社科院报告显示:按照国际公认标准,人均水资源低于1000m为重度缺水。2011年北京水资源总量为26.81亿m,按照2011年末人口计算,北京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19m,远低于国际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000m的重度缺水标准。
徐志刚认为阶梯式计量收费不好说是目前引导合理使用资源的最佳方式,但肯定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节约作用。据他介绍,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水价一直在上涨,目前已是世界工业国中水价最高的国家,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居民用水量的日益下降。此外,原本水价相对较低的匈牙利、捷克等国也均在近几年作了大的调整。水价上调对上述各国加强节约用水、缓解水资源短缺状况起到了明显而有效的刺激作用。
在此方面,广州可谓第一个“吃螃蟹者”。广州从2012年就开始实现阶梯水价政策。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在实行阶梯水价后,2013年比2012年的户均用水量减少了8%~10%。 “实行阶梯水价后,家里的水费明显减少了!在实行阶梯水费前,两个月水费是80元左右。在实行阶梯水费后,2个月是55元左右,少了25元。”广州市民李先生在实行阶梯水价后开始注意节水,专门回收废水用于浇花、冲厕所。(中新网能源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