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省部级高官贪腐案半数涉房地产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刘德炳 | 北京报道
9月22日,重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经法庭审理查明的受贿事实之一为: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为实德集团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薄熙来之妻薄谷开来、薄熙来之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财物折合人民币19337930.11元。这其中就包括2001年薄谷开来用其收受徐明给予的购房资金,以2318604.7欧元购买的位于法国尼斯地区戛纳市松树大道7号的枫丹·圣乔治别墅。
9月24日,58岁的山西女商人、原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原名丁书苗)涉嫌行贿、非法经营一案开庭审理。丁羽心是铁道部系列腐败案的重要人物,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项犯罪均与她有关。而在今年7月8日,刘志军案审判长答记者问时曾指出:“刘志军滥用职权使得丁羽心等人谋取利益30余亿元,对此办案机关在办理丁羽心案等其他关联案件时扣押、冻结了丁羽心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大量现金、股权、房产、书画等物品,此前媒体报道中所提374套房产、现金等均包括在内。”
近年来,官员涉房,屡见不鲜。9月3日开庭审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检察院起诉意见书显示,在杨汉中直接或伙同亲属、情妇、司机收受索取的4037余万款物中,涉及房产共计21处;2011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涉嫌受贿案一审判决,张家盟被指利用职务便利,为五个单位或者个人在企业经营、解决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逃避刑事追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而多名在党的十八大后落马的高官,都不同程度地与房产有关。
有分析人士指出:“前十余年,交通建设领域腐败频发,交通局长频频落马。而近年来,国土局长的落马节奏显然快过了交通部门,这充分表明房地产利益链已经成了当前经济腐败案件中居高不下的一个毒瘤。”而在高官落马轨迹中,索房、买房、因房牟利……频频出现在房地产业利益链的各种环节,甚至有的高官落马,主要原因就是涉“房”太深。
一系列高官落马显示了国家反腐的决心,而斩断房地产灰色利益链能极大地遏制腐败,并最终消除房地产业的黑色成本,一定程度上降低房价。斩断房产腐败利益链,可从住房信息联网入手,逐步推进到住房普查、公示等环节。
十八大以来多名落马高官涉“房”
据官方公开信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有8名省部级官员落马,他们是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四川省原副省长郭永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
这些落马高官目前大多正在接受调查,而在公开信息或是媒体报道中,已有不少信息表明,他们中的大部分涉及房地产。
2012年12月初,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媒体报道,李春城主政成都期间,在北部城区改造过程中,五龙山项目被一家名为成都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竞得。而据工商资料,上述公司的主要股东均来自黑龙江,即李春城老家。据悉,与李春城案关联,多位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业负责人纷纷落马。李春城的落马,与其深入涉足房地产业密不可分。
2013年2月8日,中纪委对外宣布,经查,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收受礼金、贵重礼品;对茂名市发生的系列严重腐败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生活腐化。据此,对其立案检查。据媒体报道,所谓“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就有周镇宏为亲属投机房地产牟利的影子;另外,“茂名市发生的系列严重腐败案件”的爆发也与一宗优质地块的争夺分不开。
2013年6月4日,监察部公布,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而倪发科的落马,就缘于城市的“大拆大建”和官商勾结。据媒体报道,倪发科的外号是“扒市长”,主政安徽六安期间,倪发科大搞城市建设,从外地调来了众多的开发商,轻松获得优质项目,且其亲属涉嫌搞土地开发,在他干涉或默许下“拿了很多项目”,尤其是贱卖皖西宾馆土地等,引起了原皖西宾馆所有方的持续举报。
6月30日,监察部宣布,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正被调查。据悉,王素毅曾在内蒙古巴彦淖尔任盟长、市长、市委书记,共约7年时间。据媒体报道,这期间,巴市进行了大规模土地开发和城市建设。王素毅及多名下属被指与开发商国泰集团董事长李国民关系匪浅,李国民后来被指向巴彦淖尔官场多名高官行贿,两者之间存在权钱勾结之嫌,最终王素毅也遭到查处。
7月6日,监察部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总工会原主席李达球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今年5月,钟山原县委书记谭玉和违反国家关于土地出让、税务征收法律法规,擅自决定降低土地出让价格、减免有关税费,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238万多元、国家税费损失34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钟山县隶属于广西贺州市,2003—2008年,李达球在贺州任市委书记。在谭玉和被判刑两个月之后,7月6日,李达球被中纪委调查。有媒体报道,李达球在谭玉和落马后紧接着遭到查处,且有举报者称谭玉和案中买地受益人与李达球存在一定关联,这显示李达球与谭玉和案的关联性。不过这还需要官方最终认定。
虽然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并非因“房”事落马,而是涉及非法收购和大量权钱交易。但有媒体曝出,刘铁男在北京、青岛等地有5处住宅,如果此事被证实,可以推断,以国家工作人员正常收入,能否在这些地方买得起5套住宅是个疑问。那么,买房子的资金是如何来的?这一切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逐步揭晓。如果是用合法收入买房,那无非是个“房多多”,只是正常的房地产投资行为;但如果是用非法收入买房,那就是在洗钱。
四川省原副省长郭永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并没有过多细节公开。但据报道,石油系统出身的郭永祥与9月和外界失去联系的四川商人吴兵、李广元私交甚密,而吴兵在石油、水电、文娱、房地产等领域十分活跃。但郭永祥是否真涉足房地产,尚待官方认定。
目前,8位落马高官中,只有9月被证实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的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有关他的公开信息尚未涉“房”。
2000年以来,半数落马省部级高官涉及房地产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调查梳理了自2000年以来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的落马轨迹,结果发现大量落马高官都涉及房地产。
高官涉及房地产有两种形态:第一类,是背后有房地产利益链条,或直接间接倒腾土地,或纵容支持亲属开发房地产,或与开发商结成利益同盟,或用非法收入买房倒手等;第二类是用正常合理收入买房置业。
针对第一类情况,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目前,贪官坐拥多套房产,表明房地产领域正成为官场集中腐败的重要场所。这种腐败,建立在以下几条途径之上。一、将平时的受贿资金投向房产领域;二、与开发商勾结,从而变相地获取房产;三、以各种隐藏的方式进行受贿,如房产不登记在名下,或以低成本的方式“租借”开发商的相应住宅;四、借各种公开的住房补贴、高额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等,来谋求房产。
根据第一类情况梳理2000年以来落马的省部级高官,以官方对外公布的调查时间为标准,2013年,据公开信息,涉及房地产的落马高官为周镇宏、倪发科、王素毅、李达球、刘铁男五人,郭永祥、蒋洁敏因与房地产无明显交集而不列入此次统计。
2012年与房地产有瓜葛的落马高官有李春城、薄熙来。
2011年,有两名省部级高官涉及房地产,一是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另一个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2013年5月,黄胜受贿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检方指控,黄胜或其亲属收受多名商人的住房或购房款。
2010年共有3名落马省部级官员涉及房地产,他们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