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聚焦10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核心提示: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近日,省纪委监察厅对其中十起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这十起典型案件涉及农业、教育、医疗、社保等诸多方面,包括侵吞集体土地补偿款、骗取巨额医保资金、违规收受保护费提供“保护伞”、倒卖公益性就业指标等相关问题。涉案金额少则数千元,多则高达数千万元,损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透支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全省广大党员和干部要以案为镜,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见习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周豪 李琴楼
1 盖个章也敢收手续费 村支书被留党察看2年
2013年1月,屯昌县纪委对屯城镇水口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符某某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2008年,符某某与村委会班子成员商量决定,在农户需要盖村委会公章时,收取200元至300元不等的盖章手续费。2009年至2012年间,水口村委会共收取盖章手续费1万元,用于村委会工作开支。
另查明,2009年,符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参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非法买卖,获利2.7万元;2011年、2012年春节期间,符某某两次收受他人钱款共计2000元。
2013年4月,屯昌县纪委给予符某某留党察看2年处分,收缴非法所得2.9万元上缴国库。
点评:
便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本应是村委会的工作职责,可符某某等人却想出了收取“盖章手续费”这一招,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这起案例暴露出少数村干部服务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恣意妄为,把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置之脑后的问题。因此,有必要给村干部们提个醒:必须增强服务观念,强化法纪法规意识,决不能干以权谋私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
2 克扣“保命钱”还冒领“长寿金” 村委会副主任被留党察看2年
2012年2月,根据群众举报,澄迈县桥头镇纪委对元隆村委会副主任吴某政少发低保补助金问题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2012年1月,吴某政在领取元隆村18户49名低保对象的4种低保补助金3.8万元后,并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这些低保对象也根本不知道他们该领的低保补助金总额究竟是多少。吴某政把其中一部分低保补助款直接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另查明,吴某政还冒领儒里村一位去世老人的高龄老人补贴款1560元,少发了文兵村吴姓夫妇高龄老人补贴款1000元。直至案发后,吴某政才退还了涉案款项。
2012年6月,澄迈县纪委给予吴某政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点评: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吴某政置农村低保对象生计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冒领、克扣低保补助金及高龄老人补贴款,性质非常恶劣。
这起案例暴露出农村低保等资金在管理、发放、监管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相关部门应对农村低保金等款项发放实行动态跟踪,加大村务公开力度,让其置于阳光之下,避免暗箱操作和冒领、克扣问题的发生。
3 “挂床住院”只为套取巨额医保金 医院院长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3年4月,省纪委监察厅对省安宁医院院长符某健诈骗公私财物及在医疗器械、药品采购等方面受贿问题进行立案检查。
“挂床住院”又称假住院。一般规定,不在医院住或三天以上没有诊疗费用就可称为“挂床”。有的人本是小病,医院见患者参加医保,于是建议患者“挂床住院”,这样“病人”享受医保医疗报销,医院从中“套取”医保基金“创收”。
2009年至2012年,省安宁医院挂床住院人数井喷式增长。在符某健的纵容和支持下,省安宁医院各部门相互配合套取医保基金,并形成一种“潜规则”。4年间,省安宁医院虚列住院病人2962人次,套取医保基金2414万元。
另查明,符某健还在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工程建设、人事安排过程中存在严重收受贿赂的问题。
2013年8月,符某健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点评:
医院增加经济收入应该走提高医疗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正大光明之路,但符某健却走起“挂床住院”的歪门邪道。
医保基金是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符某健却为了本单位的小集团利益而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他的这一如意算盘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但增收不成,还被有关部门严肃查办,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如此“创收”枉费心机,如此下场咎由自取,如此教训值得汲取。
4 作业本校服都敢拿回扣 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
2012年2月,临高县和舍镇五峰小学副校长黄某源擅自安排各班主任将他所订的作业簿以每套8元的价格销售给学生,并按每套1元给老师回扣,黄某源共收到作业簿费2800元。2012年10月,临高县监察局决定给予黄某源行政记大过处分。
琼海市中原镇中心学校原校长王某在任职期间,收受琼海某公司给予的校服回扣款1.8万元;从中原镇中心学校代收款等款项中提取现金31万元,由其个人支配使用。2013年5月,琼海市教育局暂时停止王某履行校长职务。同月,王某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点评:
教育腐败是一大顽疾,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教育腐败不仅损害社会公平,同时也伤害教育事业本身,其危害性不容低估。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系统最容易发生腐败的环节,大部分不是发生在教学业务环节上,而是在教育管理环节上。上述两起教育领域的案件也同样如此。教育管理环节,是教育腐败的高发地段和教育黑洞的主要分布地带,应在这一环节强化惩治力度,以儆效尤,为教育腐败架起一条法律的高压线。
5 一窝蛀虫内外勾结违法办社保手续 涉案人员被判刑1年至10年不等
2012年6月,海口市纪委对市地税局、秀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受贿案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海口市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局符某、孔某某,秀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王某开、秀英区长流镇政府工作人员李某等16名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取陈某、吴某等人的107.25万元好处费后,利用职务之便,为344名不符合补缴五项社会保险的社会人员违法出具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并办理社会保险待遇手续。其中的230人随后领取了失业保险金186.9万元,9人领取养老金5.7万元,海口市就业局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59.4万元。以上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52万元。
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符某、孔某某、王某开、李某等人先后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符某、孔某某、王某开、李某等人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0年不等。
点评:
社会保险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是参保群众的“养老金”和“救命钱”。国家对办理社保手续规定了明确的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设置了多个制约环节。但层层审核、环环制约的机制,在少数“蛀虫”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相互利用、集体违法面前竟成了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