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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贩医院门前公然回收药品 海口药监:不得擅自买卖

A-A+2013年9月22日08:12海口网评论

医院门前的“收药”小广告医院门前的“收药”小广告

  日前,市民赵女士反映,海口市区部分医院门前有很多药贩子在非法回收药品。赵女士表示,在部分医院、药店的墙上或地上,张贴着很多回收药品的小广告。据了解,药品属于特殊商品,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买卖。那么,药贩子是怎么回收药品的,他们将药回收后用在何处?相关执法部门如何监管?近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男子医院门前散发卡片公然回收药品

  记者近日走访发现,有人在省人民医院、海医附院等医院附近设立“回收药品”的小牌子或张贴“回收药品”小广告。“在医院的厕所里也有不少‘回收药品’的小广告,我们撕掉了又有人贴上。”省人民医院一位清洁工说。

  9月12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手里提着一袋药品来到海医附院,问该院的一名保安附近是否有人回收药品。该保安说,由于目前相关部门管理较严,回收药品的现象比以前收敛多了。

  记者在海医附院附近的一棵树下看到一块写着“回收药品”字样的牌子,上面还密密麻麻地写着代文、代丁、络活喜、拜新同等20余种药名。据了解,“络活喜”和“拜新同”两种药是老年人常用的治疗高血压药,疗效不错。

  记者在该牌子前看了几分钟,一名中年男子随后走过来跟记者搭讪。“有药卖吗?我们这都是高价回收的!”该男子表示,他们基本按照医院药价的 50%回收。如果是高价药,回收的价格还可以再谈。记者询问对所收药品有什么要求时,该男子表示,要包装完整,至于药品的保质期等问题,则要看实物再定,但是不收过期药。该男子看了一下记者袋子里的药品后表示,这些感冒药不值钱。记者再三表示,家里有不少高价药,可以拿出来卖。该男子立马塞给记者一张“回收药品”的小卡片告诉记者,现在抓得很严,如果要卖药的话,在电话里把药名、数量和保质期说清楚,定好交易时间和地点就可以了,他们可以上门回收。“你打电话记得说是林哥介绍的。”该男子说。

  一工伤患者妻子开药卖给药贩赚外快

  9月12日下午3时,记者在海医附院对面街道观察,发现一名中年女子快步走到“回收药品”牌子附近的一中年男子身边,把手中的一个黑袋子递过去,中年男子快速看了一眼袋子里的东西后就直接从口袋里掏出钱递过去,之后中年女子便匆匆离开了。

  随后,记者跟随中年女子到海医附院附近的一条小巷子里。记者佯装成一个卖药者,上前咨询该女子如何卖药。该女子自称姓郑,她丈夫前段时间工作时脚受伤,目前已治愈。“用工伤鉴定看病买药,费用都是单位付的,所以我就多开些药卖给药贩子赚点外快。”郑女士表示,她是经过熟人介绍认识这些药贩子,每次卖药前都与他们沟通好,卖药时“速战速决”。

  郑女士还表示,她朋友的婆婆是离休干部,除了无限额免费拿药外,最主要的是可以拿到高价药。“他们家在医院有熟人,所以好办事,估计他们家靠离休干部医疗手册赚了不少钱。”郑女士说,海口有的医院,只要直系亲属拿着离休干部医疗手册过来,签名就可以帮其领取免费药品。

  药贩跟陌生人打交道时显得非常谨慎

  9月12日晚,记者拨通了当天接到“回收药品”小广告上的手机号码。接电话的男子说:“喂,什么事情?”记者问:“请问你收购药品吗?我这里有点药想卖。”该男子说:“你打错了。”随后将电话挂断。记者的朋友用其手机接着拨打该手机号码,一提出要卖药,对方又把电话挂掉了。

  9月13日上午9时,记者再次拨打上述手机号码。记者说,“我是林哥介绍的,手头有不少高价药,怎么送过去?”

  该男子一听立即显得很兴奋,急忙问道:“你有什么样的药品?过了保质期没有?”记者随口告诉他,家里的老人是离休干部,所以可以开各种药品。对方马上明确表示可以高价回收,并且告诉记者一些药名,叫记者去找医生把这些药都开出来,保证全部都能高价回收。谈到价钱时,该男子表示,只要是2012年下半年以后出厂的药,基本上可以按原价的50%回收,当然高价药另外算。如果是快到失效期的药品,只能按原价的10%至20%回收,过期药则不收。该男子告诉记者,假如在医院里有熟人,就可以弄到更多的好药,抗肿瘤药物、治疗肝病药物、心脑血管药物和进口针剂价格都很高。当记者向该男子表明自己“在医院里有熟人”时,对方建议记者多从医院里开些紧俏、价格又贵的药品。

  记者在采访的过程中发现,很多药贩子在接电话时都十分谨慎。记者得知,很多药贩子都有长期提供药品的“客户”,他们跟陌生人打交道时非常谨慎。

  个别工伤患者“轻病重看”多开药

  记者从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了解到,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工伤患者所有医疗费基本上是100%报销的。”海口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科副科长黎海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到9月13日,全市已确认报销工伤医疗费的金额为269万元,其中包含治疗费、医药费和住院费。黎海表示,个别工伤患者看病时“轻病重看”并多开药品,然后转手再把药品卖给药贩子。

  海口社保局基本医疗保险科科长吴虹介绍,目前全市有离休干部436名,从今年1月1日至8月31日,已确认支付的医疗费报销金额总计2284万元,其中包含治疗费、医药费和住院费。“海口市离休干部的医保报销管理比较严格,统一按照‘见人开药’的方式执行,如果离休干部不方便到医院,则帮取药的人必须通过层层证明才能帮离休干部取药。”吴虹表示,基本上凭离休干部医疗手册看病的离休干部所有医疗费都能100%报销,而且没有最高金额限制。所以为了防止医保骗保的现象发生,每家离休干部医保定点医院都会有专人监管,而且会每月定期去查核离休干部的医疗手册,离休干部的所有医疗费用将经过严格的审核才能报销。

  海口社保局居民医保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所谓的“医保变现”,实际上有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参保人持卡到定点医院、药店购买药品目录内的药,这是完全符合医保卡使用规定的。第二步是把买来的药卖给药贩子,这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是违法行为。因为在我国实行药品专营,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从事药品买卖。该工作人员呼吁医保卡持卡人正确认识自己的权益,善待、善用、珍惜自己手中的医保卡,不能利用医保卡从事非法勾当。希望全社会共同抵制药品流通领域的不法行为,斩断药贩子的“黑手”。该工作人员表示,海口社保局将在职责范围内,监管好授权刷卡的协议药店。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买卖药品

  9月13日上午,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药械大队派工作人员前往海医附院门前收走“回收药品”的牌子。“我们曾收过无数张类似广告牌子,但我们刚收走,过一两天又有人再次摆出来。”海口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药械大队张队长告诉记者,海口很多药贩子都组成团伙,分头行事,分工明确,警惕性非常高,以粘贴小广告或摆摊、询问等方式回收药品。

  “药贩子有固定的销售渠道,回收的药品部分销至偏僻地区的药店、小诊所、黑诊所等,部分销往外省。”张队长说,据他们了解,药贩子回收的药很多流入农村的个体诊所。由于海口市区的正规医院管理比较严格,药贩子回收的药品根本不可能流入。

  张队长表示,药贩子非法回收药品的现象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即使当场抓到药贩子,人赃并获,但是涉嫌金额都没有达到立案程度,所以执法人员只能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如没收赃物、罚款。另外,药贩子的行为一般比较隐蔽,很难抓现行。”张队长说,对非法回收药品行为的整治需要卫生、公安、药监、工商等多部门联合行动。

  张队长称,药品属于特殊商品,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买卖。据了解,对于个别人员用离休干部医疗手册或工伤鉴定书取免费药变卖的现象,因其隐蔽性强,有关部门很难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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