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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2013年9月16日07:55南海网评论
南海网9月1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李晓梅)今后,海南大型演艺、游艇、潜水、漂流、探险、水上和空中娱乐等特种旅游项目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这是南海网记者9月15日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的。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特种旅游项目价格制定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市县人民政府不得擅自定价。
省物价局表示,特种旅游项目价格制定的审批程序,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成本监审规定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并充分听取旅游者、经营者、行业协会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初审意见,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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