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渠道帮残疾人毕业生就业
本报海口9月14日讯(记者张惠宁)记者今天从省残联获悉,我省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残联集中开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调查,强化措施,积极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
记者获悉,我省将多渠道帮助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实现就业。一是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作为按比例安排就业的重点对象,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推动达不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确定一些岗位,优先招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动员和鼓励用人单位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用人单位每安排一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按当年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
二是要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争取一定的比例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乡镇、街道残联和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要优先录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三是要加大对自主创业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扶持力度,切实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暂不具备小额担保贷款条件、首次创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可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设备扶持或资金扶持,切实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解决创业资金不足的难题。引导鼓励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社区就业和居家就业。
为切实做好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我省要求各市县残联于2013年11月30日前,及时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信息及时录入《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实名制信息数据库,以便针对残疾人毕业生提供各项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