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13日消息 (记者王玲 邓宇 通讯员林玥)9月12日,省检察院、省林业厅“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保护海南生态环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布了6起破坏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和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刑事犯罪案件。据悉,自2011年以来,全省森林公安部门共侦破各类涉林案件319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20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2418起,处理违法人员和犯罪分子2983人;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及破坏生态环境领域渎职案件56件75人。
为种西瓜非法占用林地125.6亩
2011年9月,乐东森林公安局查办了黄流镇多二村委会毁林种西瓜案。经查,2008年起,乐东黄流镇多二村委会书记兼主任李廷胜为了种西瓜,非法占用该镇多二村委会沿海国有海防林125.6亩。2011年,李廷胜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雇佣当地村民砍伐并非法占用林地上的林木,造成125.6 亩国有海防林被损毁,8483株林木被采伐。森林公安机关于同年10月13日以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罪对李廷胜立案侦查,11月11日将其逮捕。2012年2 月3日李廷胜因非法占用林地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3万元。
该案发生后,森林公安机关又先后立案查办了乐东利国镇农民周运书等人非法占用林地种植经济作物,造成125.9亩国家公益林被滥伐等9件17人刑事犯罪案件。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了毁林事件背后海南省尖峰岭林业局森林管护站站长林国军、副站长王秀妹玩忽职守案等11起林业管护人员渎职失职犯罪案件。
父子盗伐百年黄花梨被判刑
2011年3月,昌江王下乡村民韩亚进在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山林里发现一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降香黄檀木(即“海南黄花梨”),便把该情况告诉了自己的父亲和兄弟4人。之后,5人携带工具窜到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重点管护区内,将那株珍贵海南黄花梨盗伐。
3月9日,霸王岭林区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刻派出4名干警设卡拦截。将运载盗伐花梨木的2辆小车连同车里5名人员抓获。经鉴定,此花梨木及树头共724斤,树龄在105年以上。这样的成树在霸王岭已十分罕见,行业人士估算此花梨木价格不低于300万元。
2012年3月,韩亚进因犯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他犯罪人员分别被判处2至7年有期徒刑。
滥伐林木212.5亩18人被追责
今年5月17日,三亚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报案,称三亚环城高速公路大茅隧道鸡冠岭发生重大毁林案件。经勘查得知,2011年8月,三亚当地村民陈国坚向三亚市林业局申请在吉阳镇大茅隧道鸡冠岭周边丰产林内改造套种沉香等珍贵树种。获批复后,陈国坚于今年4月在未办理采伐手续的情况下,在林地中违规作业,擅自扩大改造范围,非法毁林开荒。陈国坚聘请邱文云、刘新文大面积清理该林地,将林地内的天然林等植被连根挖起,造成国家公益林被伐212.50 亩,被伐林木总蓄积量为388.18立方米,被伐林木幼树40014株。7月31日,陈国坚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批准逮捕。
此后,三亚市森林公安局顺藤摸瓜,先后立案查处了三亚市应才镇雅林村委会村民高章清、高志平滥伐林木等11起毁林案件。
检察机关调查后得知,大茅隧道鸡冠岭发生重大毁林事件背后是林业管护人员渎职失职案件,立案查处了三亚市吉阳林业站站长张如迅、林业管护人员蓝信辉玩忽职守案。经查,今年4月,张如迅、蓝信辉在担任吉阳林业站站长、林业管护人员期间,未对陈国坚在大茅隧道鸡冠岭林地套种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且在发现大茅隧道鸡冠岭存在严重毁林情况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国家公益林212.50亩被毁,其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罪。同年8月,张如迅、蓝信辉被依法批准逮捕。 该案件依法共追究了18名违法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
为种香蕉毁26073株生态公益林木
今年4月,东方市八所镇皇宁村村民戴琼发等人与东方市天安乡王沟村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东方市大广坝水库周边王沟村一块300亩土地用于种植香蕉。同年5月,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未取得林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戴琼发雇佣当地村民符玉献等人在该块林地大肆毁林开荒,造成国有生态公益林损毁 330余亩,被毁林木26073株。同年6月4日,东方市森林公安局对戴琼发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年来,检察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先后查办了东方市江边镇镇委副书记刘亚阳滥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6起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和东方市江边乡党委书记张志强滥用职权等7起渎职失职案件。
林业局长玩忽职守被立案侦查
2011年,昌江检察院在对昌江乌列镇和海尾镇等地国家重点公益林损毁情况排查中,发现昌化镇先田村委会大面积海防林被损毁。经调查,2009 年11月,海南某公司在与昌江林业局、相关经济合作社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和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后,在未取得林地使用权和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启动建设项目,大肆砍伐林木,其中大量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
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时任昌江林业局局长关远武在处理这起毁林建设项目过程中,明知项目拟用土地是林地,而且其中部分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海防林,对毁林行为不但未予以制止,且在护林员多次报案后,既没有组织人员制止毁林,也未按规定将案件移交森林公安局查处,致使毁林行为持续进行,毁林面积不断扩大,损害后果严重。检察机关于今年4月对关远武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立案侦查,同年6月向法院提起公诉。
林业副局长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今年4月初,群众向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举报东方市国界村有人毁损天然林。经调查发现,2012年12月,海南某石材开发公司向东方市林业局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东方市林业局工作人员麦明刚在办理申请审批过程中,通过比对地图和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申请采伐地点与省林业厅批复同意采伐地点不符,但仍草拟了向省林业厅的《关于请求下达天然林采伐限额的请示》,并填写了林木采伐调查审批表,呈报东方市林业局副局长麦贤波审批。麦贤波在审查时发现该公司提供的材料中没有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且申请采伐地块与省林业厅批复地块明显不符,但仍签字批准同意采伐,导致该公司滥伐国家天保工程林50余亩。
今年8月6日,检察机关以涉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对麦贤波、麦明刚立案侦查。同年8月,森林公安机关也以滥伐林木罪对海南某石材开发公司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