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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致部分旅游产品价格上涨 官方称是理性回归

A-A+2013年9月11日11:13中国网评论

  随着中国《旅游法》实施时间的日益临近,部分旅游产品价格大涨。对此现象,中国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小军10日对记者说,旅游团费上涨,是剔除旅行社行业各种“潜规则”、恢复规范经营模式的正常反映和理性回归。

  国家旅游局强调,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务实际费用的价格招来旅游者,再通过安排旅游者在旅行社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来弥补成本,即社会俗称的“零负团费”的做法,是一种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扭曲的经营模式,对旅游者合法权益和健康的市场竞争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危害极大。《旅游法》严禁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

  记者从旅行社了解到,受《旅游法》对旅游服务规范的影响,旅游产品价格,尤其是东南亚、澳洲、欧美等线路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美国线路价格涨幅在1万元以上。也有一些旅行社对《旅游法》的实施力度持观望态度,导致在国庆节期间的上线产品大幅减少。

  也有消费者认为,《旅游法》的实施将营造更加有利的旅游市场环境。他们更希望旅行社不要借机大幅上调团费,行程质量远比价格重要。

  专家称,《旅游法》10月1日的实施是国庆期间最大的市场热点。围绕旅游法实施,社会关注的焦点集中在中长程线路涨价、定点购物、自费项目、景区容量设定、导游报酬等方面。此外,也要防止导游、司机为满足自身利益借机生事,甚至不排除个别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记者 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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