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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耍脾气动手打死老婆 海南频现家暴值得反思(2)

A-A+2013年9月10日09:23中国新闻网评论

  “海南省是个海岛,过去出海打渔是男子的主业,重男轻女的观念根深蒂固。”叶英萍对《法制与新闻》记者说,一些传统习俗更加强化了这种观念, 新中国成立以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并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根深蒂固的男权主义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但遗留的影响依然存在,男权文化、夫权思想并未彻底从社会生活中肃清,传统的文化积淀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社会对家庭暴力的态度。因此,在海南有这样的风俗,男人一般在家门前喝“老爸茶”,而女人挑担、卖货、种地、骑摩托、跑出租,什么活都干。

  “在三亚、琼海、东方、乐东等地,许多家庭竟然都不知道什么叫家庭暴力。”叶英萍说,有些人甚至认为打老婆就是天经地义,丈夫虐待妻子再严重也不犯法。这一观念根深蒂固,制约和掩盖了人们对家庭暴力劣根性的认识。其中,“家暴不外扬”、“棍棒底下出孝子”、“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等传统错误观念,无形之中助长了“家暴文化”的延续。

  《法制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种重男轻女思想在海南农村尤为普遍。受“男尊女卑”传统观念影响,一些男性大男子主义思想比较严重,加上多数受暴妇女没有经济来源,难以自立,过于依赖男性,从而助长了男人在家统治一切的欲望,稍不如意妻子就会成为丈夫出气泄欲的对象。

  据海南省妇联近三年信访统计,妇女因婚姻家庭纠纷问题的申诉占信访量的50%以上。其中,被丈夫施暴受伤的占反映婚姻家庭问题的30%以上,呈明显上升趋势。

  记者从海南省妇联获悉,在近年来的家庭暴力投诉中,法律意识不强、男权主义、婚外恋、社会漠视、酗酒、赌博、家庭纠纷、性格暴躁等,仍是家庭暴力出现的主要诱因。

  据海南省妇联一次调查问卷显示,在家庭中,施暴者是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0%,是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1%。而在施暴人职业中,有60%的人都是农民或者是下岗无业人员,法律意识普遍淡薄。

  叶英萍表示,在婚外恋、第三者插足等引发的婚烟危机中,男方把暴力作为让女方屈服、解决问题的途径。再则,社会对家庭暴力危害性的漠视,家庭防暴立法的缺位, 且负有制止和惩处家庭暴力违法犯罪的有关部门经常以“家庭纠纷”为由“放风筝”,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这种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中青年夫妻构成家暴“主力军”

  什么样的家庭最容易发生暴力侵害?据研究资料显示,发生暴力最多的家庭是工人农民家庭,但在知识分子家庭中,同样存在家庭暴力,一些大学教授或博士也存在打老婆的行为。然而,从年龄段来分析,中青年夫妻最易发生家庭暴力。近来发生在海南的多起家暴事件,也都系发生于中青年夫妻之间。

  叶英萍教授在对海南调研搜集到的445个家庭暴力案例分析发现,有440个是属于丈夫侵害妻子的案例。而在这440个案例中,当事人的年龄多集中在 26~35岁与36~49 岁这两个年龄层(部分案例无法得知当事人的具体年龄),而50岁以上的家庭暴力案例较少。由此,中青年夫妻构成家暴“主力军”是海南“家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制与新闻》记者了解到,在这些家庭中,青年夫妻由于结婚时间不长,双方都保持着婚前相对独立的个性,尙未建立把夫妻与家庭作为一个整体考虑的思维习惯,加之家庭、工作的压力较大、经济基础薄弱以及在婚后磨合期内,在磨合中未能采取合理途径与手段,最容易产生矛盾冲突,导致家庭暴力发生率较高。

  然而,对于中年夫妇来说,他们虽在事业上与经济上获得了相对于年轻时巨大的进步,但夫妻双方未能共同成长,在见识、思维模式等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大,双方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矛盾也相应积聚,最后也终于形成家庭暴力。

  近年来,妇女的地位日益提高,但歧视妇女、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般地,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基本都是女性。因此,作为弱势方的女性在家庭暴力中处于劣势也许并不令人惊讶。

  “对峙-暴力-修复-亲密”,再一轮“对峙-暴力-修复-亲密”,如此循环反复,暴力行为一次比一次严重。因此,家庭暴力不是表现为一次简单的暴力伤害,而是长期反复的暴力侵犯。家庭暴力的侵害形式多种多样,除了通常的肉体损伤外,性攻击、冷战、冷漠及其精神折磨等也成为主要的实施方式。

  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童伟华认为,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严重影响了家庭和谐,对社会稳定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致使婚姻破裂,对子女教育、生活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同时还可能引发一定数量的各类恶性刑事案件。

  海南恶风恶俗急需扭转

  “打孩子打老婆一样要坐牢”——这是海南省人大代表黄桂提在海南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

  在生活中,黄桂提曾不止一次地拨打电话举报他所见到的家庭暴力。可是至今为止,很少有人因为家庭暴力被警方拘留过。为此,他对海南农村打老婆打孩子的现状深感忧虑。

  表黄桂说,“三亚砍头”到“海口耳光致死”案,这两起妇女被丈夫暴力致死的案件令人非常痛心,福山镇蔡女士遭受丈夫施暴10多年非常令人同情。在农村家庭暴力并不鲜见,是什么让施暴者有恃无恐,又是什么让被“虐”者无处可逃?施暴者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他们知道的就是被派出所口头警告和写保证书,这无疑是对他的违法行为的怂恿,不但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会起到让他对法律的蔑视。

  黄桂提指出,不少妇女被殴打受伤后,都不敢报警,就是担心警方不能成为他们的亲人、保护神,反而成为施暴者的保护伞,遭到施暴者的报复,遭到更惨痛的殴打。因此,红光派出所在处理“澄迈虐妻事件”时,应该追究施暴者长期虐待殴打妻子的法律责任,因为他的行为已经触及法律底线,应严惩施暴者以警示和震慑更多的家庭施暴者,构建和谐家庭,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不能等家暴致死以后在介入,这很难避免以后家庭悲剧再次发生。

  黄桂提呼吁,“棍棒底下出孝子”、“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这一说法是一种非常严重的错误观念,特别是在农村,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对于家庭暴力,特别是专门打孩子、打老婆的事件,我们要严抓严惩,要像抓酒驾那样,喝一点小酒都不行,喝了酒开车被查到就得严厉处罚,打孩子、打老婆一样也要严厉处罚。

  “现在21世纪提倡和谐社会,但是有暴力就没有和谐”,黄桂提说,在当今法治时代,打孩子、打老婆一样要坐牢,保护妇女儿童不受虐待殴打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今天,保护弱者、提倡平等、伸张正义是每个人的责任。

  黄桂提称,反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勇于担当,这样才能使更多的家庭真正认识家庭暴力。我们要大力宣传禁止家庭暴力,反对家庭暴力,营造反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人告别野蛮、愚昧,迈向文明、法制,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制止家庭暴力的行动中来,保护人权,努力营造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行为是思想的外化”,因此,改变任何社会行为,其关键在于必须从社会成员思想观念根源之上进行改造。家庭暴力现象的存在,思想根源仍是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父权至上”、“夫权至上”的落后观念,从而默认丈夫的“施暴特权”。对此,加强男女平等思想宣传,根除“男尊女卑”、“家丑不可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等根深蒂固思想观念。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家庭暴力频频发生,最终铲除这宗传统错误观念根深蒂固酿就的“家暴文化”。

  编织多层次家暴防控网络

  家庭关系的和谐与家庭成员间的互爱,构成了现代社会文明的基石,而家庭暴力行为不仅是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基本尊严的侵犯,也是对家庭婚姻关系的破坏,是对社会文明的毁损。

  童伟华接受《法制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2005年9月,《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颁布,从立法上对家庭暴力进行了预防和制止,发挥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面对目前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过程中出现各种困局,我们还需构建一个更为完善的家庭暴力法律干预机制,最终形成一个健全的家庭暴力法律防控体系,编织多层次的家暴防控网络成为当务之急。

  童伟华认为,首先,国家要制定一部统一的反家庭暴力立法。其次,对于民法通则、婚姻法、刑法等法律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内容进一步加以完善,也是家庭暴力法律防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古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从现实来看,家庭悲剧的发生往往起因于家庭琐事,尤其是家庭暴力。一直以来,除了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家庭暴力行为外,司法机关很难介入。从而,出现“干预难”“取证难”“处罚难”等家庭暴力防治困局。如何破解这三大困局,仍是有关部分亟需解决的问题。

  不仅如此,童伟华还表示,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在加大立法、执法司法力度的同时,还需要整个社会付出共同努力。因此,需要建立一个以妇联为主导、政府支持、司法各部门协调合作、民间组织参与的社会救助机制,形成多层次的反家庭暴力社会支持体系。此外,还要全面增强受害者的维权意识,对施暴者进行心理干预和矫正,也为受害人提供心理咨询,以使她们重拾自信。同时,设立专门的法律和医疗援助机构,为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机构等。

  面对家暴如何“自力救济”?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剑提醒说,发生家庭暴力,最不可取的就是“以暴制暴”,如果夫妻双方都感觉“无法再过下去”,一定要冷静地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不能还人以拳脚,“以暴制暴”,以避免发生死亡悲剧。对于广大妇女来说,日常更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出现问题后,知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正确维权。

  “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经济等的影响,造成了女性在家庭生活中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多数妇女面对家庭暴力束手无策,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海南省妇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广大妇女来说,首先要实现经济上的独立,这样发生家庭暴力才不致于被动维权。其次,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后,作为夫妻双方来说,一定要冷静地进行沟通。同时,家庭其他成员也要及时进行劝解,实在不行的情况下应积极及时地寻求居委会、妇联等基层组织寻求帮助。

  “家庭安则社会安,家庭和谐则社会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个家庭不出现暴力,才能更好地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整个社会才会长治久安。(记者 邢东伟 实习生 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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