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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电动车合格目录中现“超标车”质监局回应

A-A+2013年8月25日08:43新华网评论

  近日,有媒体报出海口市质监局“放水”,导致《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出现“超标车”。对此,海口市质监局称,凡列入《目录》中的电动车没有“超标车”,但不排除存在经销商私自把列入《目录》电动车标准更改的情况。

  该媒体报道,经走访,海口市电动车销售市场的“目录车”中的电动车,存在大幅度超过国家标准的现象。对此,海口市质监局标准化科科长温敬华称,由于海口没有专业的电动车检测机构,因此只要经销商能够提供电动车检测的“合格证件”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即应列入《目录》。质监部门无法亲自检测确认电动车是否“符合国标”,主要是通过重量、外形判断。

  8月23日,南海网记者来到海口市质监局,温敬华说,该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不存在“放水”,在公布的《目录》中没有存在“超标车”。该局的标准化科、计量科、法规科组成审核小组对电动车进行审核,他们要审核电动车经销商提供的国家认可的权威部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还要对经销商提供的样车进行查看,待一系列的检查结束后,才把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汇编入《目录》。

  温敬华承认,海口没有专业的电动车检测机构,他们都是对经销商提供的检测报告对样车进行审核。至于媒体反映商家销售的电动车存在《目录》中有“超标车”的情况,温敬华认为,不排除有经销商把《目录》中的电动车私自改装,比如由于锂电池比铅电池价格高,把重量轻的锂电池更换为重的铅电池,这样可以减少成本。对于此类情况,消费者可拨打12365向质监部门投诉,也可向工商部门反映。(记者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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