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8月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隽莹)8月9日,海口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联合公布了《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第三批),共有生产企业70家、品牌67个、570个车型符合要求。
据统计,申报海口市第三批电动自行车目录的生产企业71家、品牌68个、739个车型;经质监局对申报材料及样车现场初审,工商、环保、交警支队等部门联合会签,最后,共有生产企业70家、品牌67个、570个车型符合要求,列入第三批《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详细内容请登录海口政府服务网http://www.haikou.cn )。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规定,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上牌实行目录管理。自2012年1月1日起,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禁止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销售、上牌。2011年12月、2012年6月,海口市分别公布了第一、第二批合格电动自行车目录,至目前为止,共有1400多个车型列入合格目录。经过三批目录的实施,消费者有了较多对合格电动车型的选择。
海口质监局提醒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凡列入目录的车型,外形、尺寸等已存档,请各经销商严格按存档数据及《生产企业授权销售承诺书》销售目录车,一经发现销售的车型与申报的目录车型不一致的,将严厉查处,由此造成消费者不能上牌等损失,经销商必须按《生产企业授权销售承诺书》进行原价回购、换购或召回处理。
同时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海口市超标电动自行车(黄牌车)的临时通行期限至今年年底到期,请消费者选购列入目录的合格电动自行车。(质监投诉电话:12365、工商投诉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