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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博亚龙湾一房两卖 20余名业主现场讨房

A-A+2013年8月7日14:27海南日报评论

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博亚龙湾项目,回应延期交房因房地产资金链出问题。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摄  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博亚龙湾项目,回应延期交房因房地产资金链出问题。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摄
海南博亚龙湾一房两卖,20余名浙籍业主携合同“讨房”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摄海南博亚龙湾一房两卖,20余名浙籍业主携合同“讨房”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摄

  8月5日,来自浙江义乌的购房者丁女士向南海网反映,自己在2011年向海南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博亚龙湾项目购买了一套房,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了两年多终于盼到要交房时间,却发现房子被开发商做了手脚“一房两卖”,房子的登记备案户主另有他人。而像丁女士一样已全额交了房款却没拿到房子的业主们多达20余户,业主们万分担心自己到头来“鸡飞蛋打”,几十年的辛苦钱付诸东流。目前,澄迈县政府针对此事成立调查小组。澄迈老城公安分局立案调查此事。

交房时间一拖再拖,业主表示开发商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摄交房时间一拖再拖,业主表示开发商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摄

  纠纷:多名浙江义乌业主携“合同”讨房

  8月5日下午,当记者赶到澄迈盈滨半岛海南博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售楼处,只见坐着一排前来“讨房”的业主。

  丁女士称自己是在2011年1月份花了85万元购买博亚龙湾阳光花苑的一套95平米的小洋房,双方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时我都是交了全款,而且买房时特意看了五证齐全,以为没有问题就购买了。后来陆陆续续我们义乌老乡大概有20人左右,也都在这个地方购买了洋房。”

  缴清房款后,丁女士和其他业主一样天天等着开发商交付新房,由于人在外地,她更多的时候靠电话询问交房情况。“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我,要不就说现在政府验收严格,小区绿化还没有完毕,要不就说台风天气再次延期。一直等到2012年5月份,开发商让我们去办理交房手续,但是我们一看房子又因装修未完工,不能交付。最后,开发商就与我们20户房主签订了“交房补充协议书”。开发商对房屋装修、小区绿化、景观、道路、配套、燃气管道等都承诺三个月内完成。如因开发商违约,按购房合同规定的违约金的八折计算赔偿。

  直到2012年8月份,丁女士和其他业主们再次去办理交房手续,但是开发商又称绿化、道路等还不能验收。于是业主们只能再次选择等待。“当时我们也很无奈,但是因为赔偿协商好了,我们就只能再等等。”

  然而在今年的7月30日,刘先生接到其中一户业主打电话告知:“听说我们的房屋都被抵押了。”这下刘先生和其余业主们都着急了,立马打电话给当地澄迈房管部门,了解到自己所购买的住房已经备案,但业主名字并不是自己,而且购房的时间还比他们早。“我都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自己当初一次性付款之后,想着开发商应该不会不按照合同来履行职责。现在我们只能寻求当地政府部门的帮助了。”

  “我觉得现在就是花了100万买了份合同,房子延期交房两年不说,产权还不是自己的。”何先生生气的告诉记者。

  “这个房子我们都是以9000—10000余元的价格购买的,当时开发商还承诺精装修。但是现在一看,房子不仅没有达到交房标准,现在连房子都变成不是我们的了。现在我们找开发商负责人还找不到。”楼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

  目前,这20余名业主都已经到澄迈老城公安分局报案。

  开发商销售人员:一房两卖不知情 延期交房因房地产资金链出问题

  回应一:承认房子系浙籍业主购买

  8月5日下午,记者在博亚龙湾地产销售中心见到了当时负责接待20余名浙江义乌籍购房者的皮某。皮某表示,对于公司一房两卖的情况他本人并不知情,并称他只是负责销售。

  “我是负责卖房子的,我五证齐全,一房两卖的事情不是我经办的,包括当初房子登记备案的事情,是谁办的,怎么办的我都不清楚,现在出了事情,我们想维护顾客的利益,今天就先为业主们办理入住手续,把钥匙给这些业主们。作为我来说,以后有什么纠纷,我肯定会去证明房子是他们买的。”皮某告诉记者。

  回应二:延期交房因房地产资金链出问题

  对于业主们提出房子为什么会延期交房达到近两年,而且到现在,交房的标准还未达标,工程进度几乎没有太大变化,博亚龙湾销售负责人皮某表示,如今政府打压房地产,资金紧张所导致。

  随后,在20余户业主在强烈要求下,拿到了房子的钥匙。“现在我们房子钥匙拿到了,但是房子的产权依然不是我们的。我们也知道现在就是等于拿回了空壳,后续的房产证也办不了,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我们实在没有办法。”浙籍业主楼惠萍说。

  回应三:补充协议的赔偿能否生效销售人员称无法回复

  在业主出示的一份交房补充协议书上,明确写明自购房之日至签订补充协议之日止,每户赔偿金均在十万元至二十万元左右;还有开发商承诺到2012年10月18日,仍未达到交房条件,则每户每套每月赔偿9000元,共计每户需赔偿8万元。对于赔偿的问题。皮某表示他只是负责销售,并不是公司的股东,因此无法对赔偿问题作出回应。

  公司销售人员爆料:老板“出事”?

  那么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聂某为何不出面?该房地产负责销售的负责人皮某向记者透露,“我们的老板姓聂,他出事了,目前正在被调查,也不是出什么大事,这也不是秘密,大家都知道,至于为什么被调查我也不知道,现在我们也无法联系上他。”

  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该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聂某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澄迈县房管局:政府部门已成立调查小组调查此事

  8月6日上午,南海网记者来到澄迈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杨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房管局正在了解此事,下一步将对该楼盘进行仔细调查。

  对于这20余户业主们提出目前他们的房子登记备案在一个人名下,以及房子是被开发商抵押给担保公司的说法,杨副局长回应说,早在2010年底,开发商就已经将这些房子卖给其他人了。“因为澄迈并没有限购,如果是一个人在我们这边买十套八套或者二十套房。我们看到你们有正规的发票和合同,以及我们需要的证件齐全的话,我们就给你备案。我们查过当时备案人的手续都是齐全的,而且我们也查看了信息,这些房子并没有抵押登记备案,所以这些房子都是正规买卖出售的。”杨副局长还说:“他们要是不过来反映,我们真是不知道这个房子又被(开发商)卖给他们了,但是对开发商恶意欺骗,我们也是防不胜防。”

  澄迈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杨局长在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事件发生后,房管局正在积极调查,并尽快协调开发商与业主们妥当处理此事。同时澄迈县政府已经成立调查小组,澄迈老城公安分局经侦队已立案调查此事。

  律师:开发商一房两卖业主可要求双倍赔房款

  海南盈帆律师事务所李君在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发商故意隐瞒“一房两卖”的真实情况,欺骗消费者,是一种明显的欺诈行为,应该要承担法律后果,业主们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这20余户业主们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与业主们已付购房款等额的赔偿款。

  其次,对于在房管局已登记备案的那一方,李律师表示,可以查证一下开发商和备案人之间的关系是否是正规真实的买卖合同,因为不排除存在虚假备案的可能。

  同时,李君律师提醒,为预防开发商一房两卖,消费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后,可主动到房产管理部门做“登记备案”。如此一来,即使开发商再与其他人签订合同,那也是一份无效合同,任何私自处分该房产的行为,都将归于无效。(记者陈丽娜)

每位业主和开发商都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全额付款。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摄每位业主和开发商都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全额付款。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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