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实习记者 臧会彬) 4月份,省物价局监测的18个市县综合食品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居前的有昌江县(5.38%)、万宁市(3.53%)、临高县(2.02%),环比涨幅居前的有定安县(0.81%)、五指山市(0.53%)、保亭县(0.35%)。
从同比情况看,4月份,我省食品价格总水平下降4.21%,仍然保持下降态势。从构成代表品的七大类价格变动情况看,呈现“六降一涨”的特点。其中,蔬菜价格下降9.89%,影响食品价格总水平下降约2.97个百分点;食用油价格下降7.69%;禽类价格下降3.21%; 肉类价格下降2.37%;蛋类价格下降1.62%;粮食价格下降0.13%;鲜果价格上涨5.49%。4月份蔬菜和肉类两者合计影响食品价格总水平下降3.68个百分点,是价格总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
4月份,昌江、乐东蔬菜价格指数同比分别上涨14.79%、3.46%,居全省前列;屯昌、万宁肉类价格指数同比分别上涨10.36%、6.57%,居全省前列。
从环比情况看,4月份,我省食品价格总水平维持降势,下降3.09%。从构成代表品的七大类价格变动情况看,呈现“四降两平一涨”的特点。其中,蔬菜价格下降7.76%,影响食品价格总水平下降约2.33个百分点;肉类价格下降2.40%;食用油价格下降0.60%;禽类价格下降0.58%;鲜果价格上涨0.90%;粮食、蛋类价格持平。
4月份,定安、五指山蔬菜价格指数环比分别上涨3.97%、1.42%,居全省前列。屯昌、文昌肉类价格指数环比分别上涨1.77%、0.77%,居全省前列。
5月份,随着我省冬季瓜菜生产进入尾声和逐渐转热的气候条件,本地蔬菜供应量将逐渐减少,炎热天气同时造成蔬菜消费量增加,“一减一增”的叠加影响,后市我省蔬菜价格可能由“跌”转“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