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财政收入上台阶
我省6市县获奖励
本报海口5月4日讯 (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杨涛)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市县财政收入上台阶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并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近日向各市县通报2013年度市县财政收入上台阶考核奖励结果。
据了解,2013年度全省共有6个市县获得财政收入规模上台阶奖励。其中,澄迈跨越30亿元台阶,奖励200万元;东方跨越20亿元台阶,奖励150万元;儋州跨越15亿元台阶,奖励150万元;乐东跨越10亿元台阶,奖励100万元;五指山跨越5亿元台阶,奖励100万元;保亭跨越5亿元台阶,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