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行”)在上海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牛锡明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批准了《关于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根据议案,交行拟发行总额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等值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该工具符合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的资本。发行市场包括境内外市场,期限不少于5年期。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该行二级资本。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同时,为稳妥推进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工作,会议还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上述发行方案以及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决定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以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