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24日讯(记者周月光通讯员李光荣)改变松散的组织结构,创新服务农民机制,把供销社改造成真正服务农民的经济合作组织。今天,记者从省供销合作联社获悉,海南供销系统改革方案获省政府批准,海口、临高等市县试点改革启动。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二十四条要求: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发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联系农民、点多面广的优势,积极稳妥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中央一号文件整整一条提到供销社改革发展,这是第一次。”海南供销合作联社主任简纯林说,表明中央高度重视供销社改革发展,供销社迎来又一个发展的春天,海南供销社必须抢抓机遇,把一号文件的改革发展要求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
1月19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后,海南供销合作联社立即行动,派出多个调研组赴岛内外考察学习,短短一个月即拿出改革方案上报省政府。由于吃透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又充分结合海南省情和农民需求,方案很快获得省政府批准。目前全国供销总社只收到海南一个地方的供销社改革发展方案。
简纯林表示,按照中央一号文件“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全省供销社系统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创新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探索全省供销合作社形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途径和方式,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争创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实践范例。
海南供销社改革包括六个方面:
深化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密切与农民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系,打造乡镇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
深化市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增强市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功能;
创新上级社反哺下级社机制,每年各级联合社从社有资产运营净利中拿30%用于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
提升服务规模化能力,推广“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构建热带特色农业新型经营体系;
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建设热带农产品销售服务中心,增强岛内外农产品双向流通能力;
创新农村合作金融业务,联合组建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服务机构,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