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邝晓霞)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下发《海南省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决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专项奖励资金。
《办法》明确,渡船报废更新所需资金由市县政府和渡船所有人共同承担,中央和省级财政予以适当奖励,奖励标准是新造农村渡船造价的80%,单船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
商报讯(记者邝晓霞)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下发《海南省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决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专项奖励资金。
《办法》明确,渡船报废更新所需资金由市县政府和渡船所有人共同承担,中央和省级财政予以适当奖励,奖励标准是新造农村渡船造价的80%,单船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