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通行附加费退费申请延至本月底
本报海口11月4日讯(记者侯小健)广大车主请注意啦,我省今年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小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退付申请的办理时间将延期至11月30日。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提醒广大车主尽快到交通规费征稽部门办理退费,逾期将不再受理。
省交通规费征稽局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国家确定的2014年重大节假日共20天,今年我省重大节假日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全年退费金额为130元。其中:春节7天;清明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退费金额按6.5元/天/车计。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2012年、2013年已办理汽油小型客车退费且退费资料未变更并在年审有效期内的,无需重新申请。退费信息已变更或原提供车辆行驶证未在年审有效期内的,需携带变更后的材料到任一征稽机构或征稽机构设立的申请地点办理。
另外,2013年已申请退费但因信息提交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退费不成功的车主,在补送材料审核准确后,在办理2014年退付款时一并退付。柴油小型客车在车主缴费时扣除免征天数后计征,已缴费的在下次缴费时抵扣。
省交通规费征稽局要求各征稽分局将办理材料、申请手续和金额等相关内容粘贴在业务大厅醒目位置,并开设专门窗口办理退费业务。
车主办理退费如有疑问,请登录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官方网站(www.hnjtgfzjj.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