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定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进行全省防空警报试鸣。
届时,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具体警报信号为: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3分钟。
请广大市民注意收听、辨别信号,并在听到试鸣信号后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咨询电话:31900699。
特此通告。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