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海南省教育厅表示,将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加强经常性检查监督,加大发现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工作成效。其中,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影响工作的行为,将作为个人及相关处室的年终考核依据。加强劳动纪律、工作效能、会议纪律和学期情况等四方面的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由厅人事处统筹纳入当年省教育厅的年度考核方案。
据悉,由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工委办组成的检查组,将每月对各处室人员在岗情况及工作状态进行不定时检查,对不在岗位的人员,查看外出登记、请销假等情况,核对其去向。经查实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外出溜达消闲,不在岗并未请假等擅自脱岗的,进行登记备案;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浑浑噩噩混日子,上班时间斗地主、嗑瓜子、玩手机、看电影、炒股票、逛淘宝等影响工作的行为,检查组第一次发现提醒制止,第二次登记备案,检查结果经各处室确认后公布,作为个人及处室的年终考核依据。
在工作效能检查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作风漂浮落实不力,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唱功好、做功差;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中梗阻”,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等现象,以及办文是否超时、是否合法,群众是否满意等。检查组由厅办公室、法规处、工委办、机关党委组成,检查情况经各处室确认后公布,作为处室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针对会议纪律检查,一旦确认为无故不到会或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书面报人事处备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并检查当年本厅布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的学习内容。厅机关党委、人事处每半年查看各处室、各支部的学习计划、学习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检查结果经各处室确认后作为年终考核和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