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政协副主席违规发放补贴和贪污公款、省盐务局海口分局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东方市感城中学校长违规发放补贴……10月20日,海南省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省纪委方面表示,治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要剑指“一把手”,严惩责任人,才能产生威慑力。
保亭县政协副主席王青云违规发放补贴和贪污公款
2011年至2013年,王青云在担任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统战部部长期间,指使该县委统战部财务人员黄某某等人通过虚构住宿、餐饮等事实先后从保亭海航迎宾馆、保城泉顺酒家等酒店、餐馆虚开发票报账的方法,套取财政资金共计7.56万元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现金补贴。另外,她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使他人采取虚假手段,骗取贪污公款共计4.3万元现金。
2014年8月8日,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王青云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降级处分;向省委组织部提出建议,按有关规定免去其保亭县政协副主席职务;向省政协党组提出建议,按政协章程撤销其省政协委员资格。其违纪所得收缴国库。
省盐务局海口分局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2010年1月至2014年5月间,省盐务局海口分局(分公司)利用下属企业蓝海晶公司的财务结余款项,为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大润发、家乐福等超市的购物卡、实物共计32次,合计金额48.53万元。
2013年至2014年,海口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符致川先后三次主持有关会议,决定从总公司下拨奖金和公司留利中,以“季度先进科室奖”的名义,由各科室平均发放给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奖金金额达33.52万元。
2013年7月至12月,海口分局盐务科科长叶某某口头请示分管领导、副局长王某某同意后,通过虚增出差人数和天数等方式套取现金,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违规给6名参公人员发放补贴共计1.08万元。
日前,省纪委监察厅已对符致川上述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要求省盐务局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查处,并责令省盐务局党委督促相关人员退赔违规领取的津贴补贴,对海口分局设立“小金库”问题进行纠正整改。
东方市感城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林冠违规发放补贴
2014年9月15日,东方市纪委给予东方市感城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林冠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规发放的4万余元进行收缴。
2014年1月至3月,东方市感城中学利用学校购买教学用品和体育器材的机会,在东方百佳汇有限责任公司虚开4万余元发票进行报账,并以“学校商品房租金和水电费收入”名义入账,用于发放2013年秋季学期全校教学工作补贴。(实习记者叶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