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频道8月18日电(林玥)今年以来,海南全省检察机关通过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关注的刑事犯罪。
据了解,为做好专项监督工作,全省各级院结合辖区实际,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发领域和部位进行线索摸排、专项调查、跟踪监督和集中宣传,不断提升发现线索和问题的能力,严格把握监督案件的证据条件,进一步畅通立案监督渠道,效果明显。
据介绍,海口市检察院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的 “烧碱加污水泡出的黑鸡爪”、无证利用废机油土法炼制柴油出售的污染环境案、海口富教村废弃小学变身病死猪私宰点等事件,适时跟进介入了解案情,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提出意见,并责成辖区院专人跟踪案件查办情况,推动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了一批上述领域刑事案件;琼海市检察院依托派驻谭门镇海洋检察室对破坏沿海周边生态环境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建议市海洋与渔业局及时向市公安局移送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动物案等10起案件线索;省检察院第二分院针对辖区非法侵占农用地犯罪高发且隐蔽性较高的情况,与辖区基层院建立大宗涉地案件巡查机制,定期深入农村基层组织座谈走访,发现多起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工厂,建仓库的违法犯罪线索,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东方、洋浦、万宁、海口美兰区等地检察院针对公安机关以涉案金额不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为由对涉及制假售假的药品犯罪不予立案的情形,重点核查产品有无医药产品注册证号、批准文号以及国家批准进口的证明材料等,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一批涉嫌销售假药犯罪案件;儋州市检察院抽调办案工作经验丰富的侦查监督干警组成工作小组,调阅已生效的涉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判决,发现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案件,促进了行政、公安执法部门对该类案件的规范处理。
同时,各级检察院结合监督后立案的案件,围绕发案规律、监管漏洞、执法缺陷等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推动规范执法、专项治理。陵水县检察院对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的3件生产、销售毒豆芽案件嫌疑人作案时间长达两年之久,相关职能部门长期未能查处的情况,建议加大打击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有效遏制了民间生产、销售毒豆芽犯罪的势头。儋州市检察院通过审阅执法档案发现向海南东波学校、儋州思源学校、儋州兰洋农场兰洋中心学校食堂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鸡尖、凤爪均出自同一家商行,督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商行进口的无标签鸡翅等产品进行了查封,并依照法律法规作出处理,从源头上切断了有毒有害食品的流通。昌江县检察院在监督公安机关对侵占农用地建塘养虾的案件立案后,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海尾镇沙地村马荣港区域、昌化镇杨柳村区域有大面积高位池养虾场,存在不同程度的毁坏林木、对附近农田的水质造成污染等问题,形成《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沙地村及昌化镇昌城、杨柳、咸田村建塘养虾的调查报告》,引起县委等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组织县国土、林业、公安等部门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开展集中治理。澄迈县、定安县、乐东县检察院针对海南“母亲河”南渡江流域非法采矿、采砂犯罪猖獗导致河道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情况,在集中监督行政执法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督促国土、水务等部门完善审批管理、河道巡查等制度,进一步净化河道开采秩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