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法召开的执行信息化建设视频会议精神,决定对“老赖”集中执行。近日,白沙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两宗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的权威和司法为民的理念。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吴某于2006年6月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书》,出租其位于邦溪镇邦海线左侧的一栋两层房屋。该协议已于2012年6月到期,但吴某仍然占用,且擅自转租他人,并拒交租金。白沙法院判令吴某迁出房屋,返还给陈某,并支付租金15000元。吴某不服提起上诉,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生效后,吴某拒绝履行,并且雇用一对老夫妻为其看守房屋。陈某遂向白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白沙法院依法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张贴返还房屋公告,多次联合当地村委会向老人做思想工作,但老人拒绝搬离。
另一宗执行案是发生在七坊镇某农场一宗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蒋某与被执行人羊某于2012年3月口头约定,蒋某将自家的桉树出售给羊某,羊某先后给付4万元,剩余3.5万元一直拖欠。七坊人民法庭判令羊某给付余款3.5万元,羊某不服提起上诉,因其未缴上诉费,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诉。今年2月18日,蒋某向白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月25日上午,七坊法庭干警依法向羊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羊某拒绝签收,且当众撕毁通知书,并辱骂干警,在当地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5月21日,白沙法院副院长徐闻、七坊法庭庭长柳国宏、执行局局长符建全到羊某家,耐心向其释明法律,并提出给付方案,羊某再次拒绝签字,还出言威胁干警。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白沙法院成立执行工作领导小组,与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及县人大、政协积极协调,计划强制执行这两宗案件。
8月5日9时,白沙法院及相关单位80余名干警赶到邦溪镇,迅速拉好警戒线,控制现场,将两位看管老人请出房屋进行劝导。老人情绪激动,在院外哭闹,多名亲属欲闯入阻挠执法,被法警以及公安干警强制带离。为及时执行,避免出现突发情况,副院长徐闻下达强制执行命令,执行组工作人员进入房屋进行清理,将两位老人的所有物品清点登记,并经老人确认,通过货车将其搬运到几公里外老人的家中。法院干警又将两位老人护送到家。经过劝导,两位老人消除了抵抗情绪,并表示愿意在家好好过日子。强制执行结束后,执行局干警与申请执行人陈某办理了执行房屋交接手续。陈某对法院严格执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10点40分,执行队伍又驱车赶往七坊镇羊某家中。面对干警的劝导,羊某不断叫嚣,其妻儿态度蛮横,辱骂执法人员。七坊法庭庭长柳国宏向羊某庄严的宣读了“司法拘留15天、罚款3000元”的决定书,同时宣读了搜查令,执行干警立即对羊某家展开搜查。经羊某现场确认,共搜出9张银行卡以及2份存折。随后,执行干警将羊某送监拘留。
8月7日,羊某家属前来七坊法庭缴清余款和罚款,法庭干警将余款送到了申请执行人蒋某手中,蒋某对法院为其收回欠款表示感谢。
在两宗案件的强制执行过程中,白沙法院进行了全程录像,并邀请县政法委、检察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县公证处现场公证,电视台全程参与报道,确保了执行行动公平公正、阳光透明。通过周密安排、有力指挥和各部门密切配合,白沙法院顺利完成了执行工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余恒平、通讯员胡娜、康忠强、羊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