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8月13日电 (记者 吴声婧) 8月12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新贷学生依据被录取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其贷款额度,其中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
据了解,新贷学生依据被录取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其贷款额度,其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
续贷学生依据就读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确定贷款额度,额度核定时可参考上年度贷款回执金额。若学费发生变化,全日制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年度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年度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
此外,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下达的新贷人数指导性指标做好新贷学生贷款申请工作,切实落实《通知》中助学贷款资助比例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的要求。《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中有关内容与本《通知》中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