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8月8日电 (记者李学山 通讯员程叶华)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联合省发改委制定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并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悉,该办法规定:在该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时,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工程及劳务分包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按照该办法执行。招标控制价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及12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工程的招标评标方法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控制价在2000万元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工程的招标评标方法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采用法律规定其他评标办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招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加强标后监管力度,实现建筑市场和项目施工现场的联动监管。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对依法招标项目及其标后管理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